6069户企业“强制注销”

发布日期:2024-01-03 09:51作者:登记注册局 唐尧尧 审批人 唐凤阳来源: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阅读:字体【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多渠道市场退出机制,根据省市场监管局相关文件要求,滁州市在前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推开“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改革。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2004年7月1日前吊销未注销的6069户企业“强制注销”工作,占吊销未注销企业总数的40%。
    精准发力“以死促生”,畅通市场退出机制。我市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场监管、人社、税务、自然资源、数据资源等部门为成员的改革领导工作小组。全市上下统一部署统一行动,高质高效完成本年度“强制注销”改革工作,一方面有效缓解了市场准入不断放宽,经营主体不主动申请注销所形成的事中事后监管压力;另一方面释放出一批企业名称字号、商标等资源,再次进入市场循环利用,提升了市场资源利用效率。
    协同发力“多方会诊”,有效保障公共利益。协同多部门开展联合排查,进行全面全过程评估,经过市场监管部门初步筛选、公告催告,人民法院对拟强制注销企业有无在诉案件和待执行案件,人社部门对是否存在在缴社保人员和拖欠工资记录,自然资源部门对是否存在登记在册的不动产权利,税务对是否存在欠缴税费和未缴销发票领用信息等情况进行核查,排除不适合的经营主体,据此作出强制注销决定最大限度保障公共利益。
    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不留后续治理隐患。建立强制注销回转程序机制,利害关系人认为强制注销严重损害其合法权益或者强制注销决定确有错误的,可撤销强制注销决定,恢复该企业吊销未注销状态。处置好依申请注销与强制注销的衔接关系,充分体现依申请注销登记优先适用原则要求,可在强制注销程序终结前的任何阶段,允许经营主体提出注销登记申请,尊重市场调节机制。
    下一步,滁州市将持续做好经营主体全生命周期服务,在退出环节持续开展“强制注销”“一屏注销”“证照并销”等改革工作,主动作为提升经营主体优胜劣汰效率,营造一池碧波的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