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案例入选全省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第六批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23-10-17 11:52作者:执法稽查科 审批人:丁志辉来源:滁州市市场监管局阅读:字体【  

    2023年以来,根据省局统一部署,滁州市市场监管局聚焦食品中非法添加降糖降压降脂物质、假冒伪劣化肥、刷单炒信等虚构交易、“神医”“神药”虚假违法广告、假冒知名品牌“傍名人”、劣质燃气具等12类违法行为扎实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近日,我市定远县市场监管局查处的“金灿商贸有限公司销售无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具案”入选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第六批典型案例。

四、滁州市定远县市场监管局查处金灿商贸有限公司销售无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具案

2023年3月24日,定远县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定远县金灿商贸有限公司销售无熄火保护装置燃气具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680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1月16日,定远县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投诉,称定远县金灿商贸有限公司所销售的燃气具没有熄火保护装置。经检,当事人销售的灶具不符合GB16410-2020《家用燃气灶具》标准。当事人以45元/只的价格购进案涉燃气灶5台,以68元/只的价格对外销售,货值金额340元,违法所得115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定远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无熄火安全装置的燃气灶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当炉火被外溢的液体浇灭或者被风吹灭时会导致燃气泄漏,一旦发现不及时或者处理不当,可能引起火灾、发生爆炸等安全事故。市场监管部门将严厉打击此类违法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