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前廉政提醒

发布日期:2024-01-04 10:55作者:机关党委 李少远 审批人 杨杰来源: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阅读:字体【  

节日风气是干部群众观察党风政风、感受社风民风的重要风向标。为强化春节期间作风纪律建设,积极营造廉洁、文明、节俭过节的新风正气,市局机关纪委提出如下廉洁过节提醒,自觉做到“十个严禁”:

一、严禁违规收送土特产品、购物卡、电子礼品、电子礼券、电子红包等节礼,或通过快递和电子手段收送礼品礼金;

二、严禁违规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

三、严禁公款旅游以及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

四、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战友会、校友会等;

五、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租用、借用、占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

六、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七、严禁接受或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八、严禁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借节日之机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

九、严禁酒驾醉驾,参加黄赌毒、封建迷信、涉黑涉恶等违纪违法活动;

十、严禁违反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制度,擅自脱岗离岗或值班期间饮酒。

全局各党支部要时刻保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进一步增强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定力,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一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时刻严守廉洁底线、坚守为民意识,自觉弘扬清廉之风、节俭之风、务实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