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强化元旦期间食品安全监管

发布日期:2024-01-04 11:26作者:食品协调科:李芮 审核人:陈林来源: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阅读:字体【  

“两节”期间人员流动量大、食品消费需求高,是食品安全高风险时期。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我局印发《关于加强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的通知》,规范元旦和春节期间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一是强化领导、督促落实“两个责任”。督促各地广泛动员和发动包保干部,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履行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的工作职责。二是强化监管、及时排查风险隐患。要求各地针对两节期间群众食品消费特点,紧扣监管重点,加大排查力度,及时消除各类风险隐患。三是强化应急、加大执法办案力度。要求各地针对辖区监管实际,建立完善应急预案,严格遵守值班纪律,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密切关注舆情动态,扎实做好应急防范工作;保持高压态势,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四是强化宣传、及时报送工作信息。督促各地充分利用各类平台渠道,适时发布食品安全知识和消费警示,引导公众理性消费。

元旦期间我市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6124户次,查处违规10起;检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347个次,查处违规4起;积极在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发布假期消费提示;发表各类宣传报道20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