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双节保健食品消费提示

发布日期:2023-01-03 09:43作者:特殊食品监管科 曹菊 审核人 费明武来源: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阅读:字体【  

元旦、春节将近,很多消费者会选购保健食品馈赠亲友。为正确选择和科学食用保健食品,谨防上当受骗,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保健食品消费提示,警醒广大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

一、理性选择保健食品。保健食品属于食品范畴,是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特殊食品。国家明令禁止保健食品宣称对疾病有预防和治疗作用。消费者特别是中老年人、疾病患者切勿听信不法商家或广告的保健食品包治百病的虚假宣传,更不能停止正常服用或使用的药物,不要讳疾忌医,有病及时到医院就诊,以免延误病情,造成严重后果。

二、科学选购保健食品。消费者选购保健食品时,一是认清、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或备案号;二是要到具有保健食品经营资质单位去购买,合法商家的经营场所都会悬挂《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经营资质,而且产品会明码标价;三是购买前仔细阅读保健食品标签标注的功能、适宜人群和不适宜人群,依据自身需求科学选用;四是保健食品产品批准文号或备案凭证相关信息可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查询。

三、谨防上当受骗。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不良商家会利用“免费体检测血压”、“免费发鸡蛋”等营销手段,收集消费者的相关信息,并通过收集到的信息,组织消费者参加健康讲座、免费活动、专家义诊等活动或者组织消费者进行旅游、体检等活动,通过“洗脑”式宣传,想尽一切办法掏空消费者的钱袋子,因此,消费者应当谨记“羊毛出在羊身上”,谨防掉入商家的消费陷阱。

四、正确维护自身权益。广大消费者在购买保健食品后,要索取并妥善保留购物发票(凭证),以便当自身消费权益受到损害时,维权有据。如果发现保健食品质量有质疑,或发现存在虚假宣传食品和保健食品具有疾预防、治疗功能的,请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也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