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春季化肥产品质量执法初显成效

发布日期:2024-05-23 17:16 来源: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 字体【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农资打假会议和省、市有关护农打假的精神,全力保障春耕生产,市市场监管局提高站位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在全市范围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迅速开展质量抽检,广泛开展宣传引导,深入开展案件查办,有序组织开展了农资产品专项执法行动,确实做好2024年春季化肥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全面摸底排查。组织全市市场监管执法人员摸清辖区内农资生产和经营企业、门店底数,开展逐企逐店拉网式排查和全面摸查。经摸底排查,全市现有正在生产的化肥生产企业9家,化肥销售企业279家。

二是加强执法检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全面加强农资产品经营户执法检查。执法人员重点检查各类经营主体资格,农资产品质量、标准、计量、价格、广告、商标、专利、包装、标识、进货查验、进出货台账、索证索票等有关事项。

三是加强质量抽检。督促化肥经营企业自觉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做到管理制度能落实、产品质量有保障、销售流向可追溯。在执法人员、检测机构工作人员、化肥经营者均在场的情况下,随机抽取肥料样品。重点检测化肥实物是否与标签标注的内容相符,全市共抽检各类肥料163组,农膜30组。

四是加强案件查办。对市场执法检查中和农资产品抽检检测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和质量问题,循线深挖、顺藤摸瓜、一查到底,对违法犯罪行为露头就打、绝不姑息,做到全覆盖、零容忍。按照查处一起、震慑一片的要求,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全市共计出动执法人员1565人次,检查各类农资店863家次,同时,已对12起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有效净化了我市农资市场秩序,保障农民用上放心农资产品。

五是加强宣传引导。执法人员向经营者宣传化肥经营的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增强化肥经营户的法律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要求农资经营户不得在经营活动中对产品的性能、功效进行是否存在虚假广告宣传和价格欺诈进行了严格检查。针对存在问题,现场进行宣传教育,要求经营户抓紧整改,引导农资生产和经营单位守法经营。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大对农资产品的检查力度,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各类农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