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什么是欺行霸市行为和强制交易行为吗?

发布日期:2022-12-16 08:41作者:执法稽查科 审批人:丁志辉来源: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阅读:字体【  

今年9月份,全国扫黑办召开第四次扫黑除恶常态化推进会,同时对开展教育、金融放贷、市场流通等行业领域整治工作进行部署。会议指出市场流通领域要重点打击欺行霸市、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持续加强农贸市场、汽车交易市场等重点部位监管。那么,你知道什么是欺行霸市行为和强制交易行为吗?

欺行霸市行为

欺行霸市是指控制和垄断整个市场或市场上某些商品的交易,欺压同行,强买强卖,称霸市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强迫交易罪】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例如,一些地区出现了少数不法商贩结伙在集市或车船码头强行压价收购农民上市的全部或一部分产品,然后伺机霸占市场,以高价出售。这种以暴力、要挟或欺诈手段,强行压价收购产品,转手高价出售的行为,就属于欺行霸市。这是目前最普遍的黑恶势力类型。其主要特点是垄断、独霸某一种或几种行业的经营权,并以收“保护费”名义对其他经营者进行敲诈勒索。

企业主体的欺行霸市行为

    主要表现为:一些商业企业通过“君子协议”或其他方式联系,约定统一的进货渠道,联合规定商品的销售价格,形成“攻守同盟”,以谋取最大限度的利润。

 

个人主体的欺行霸市行为

    主要表现为:一些不法个体户利用自己的“帮会”势力、“地方豪强”势力或家族势力,成为称霸一方的“地头蛇”。他们通过强迫那些与自己经营商品相近的个体户转营其他商品手段,使得自己经营的商品在自己的“势力范围”内独此一家,别无分店。消费者别无选择,只能购买他们的商品。这样,便可以操纵商品价格,强买强卖,以攫取最大利润。

强制交易行为

 

    强制交易是指强制或者限制他人交易的行为。

强制交易行为是对正常社会竞争的损害,是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损害。它剥夺了消费者的选择权,违背了市场经济的规则。强制交易行为包括: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强迫他人接受服务、强行倾销商品。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能强制交易,不能剥夺用户和消费者的交易选择权。对于强制交易行为,用户或者消费者完全可以拒绝与之交易,并可以到市场监管、公安部门举报,由有关部门来处理。消费者还可以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反映情况,维护自己的权益。对于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强制交易行为,可以到其上级机关进行反映举报,由其上级进行处理。由于强制交易受到损害的用户、消费者,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进行强制交易的主体赔偿损失。

滁州市涉黑涉恶线索举报方式

滁州市公安局举报电话:0550110、05503322110

滁州市市场监管局举报电话:055012315、0550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