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服务业“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奖补的通知
为落实《中共滁州市委滁州市人民政府滁州市服务业锻长补短行动计划(2022-2025年)》(滁发〔2022〕13号)中“对落实消费促进行动进行资金奖补”的政策要求,助力服务业创新发展。现就开展服务业“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奖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内容
新获服务业“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
二、申报对象
2023年度新获服务业“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
三、申报材料
1.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政策兑现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相关要求
1.符合条件的企业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皖企通”平台填写单位基本信息,申报单位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出具虚假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则取消奖励,已经奖励的收缴奖励资金,相关情况列入信用信息,违反法律的追究法律责任。
2.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滁州经开区、中新苏滁高新区局负责申报材料的受理、初审、信用审查,对申报单位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严格审核,于4月30日前汇总报送至市局12315指挥中心。
联系人:市市场监管局12315指挥中心 李美娜,张稚 电话:3073877、3210383,邮箱:czscjg12315@126.com。
附件: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政策兑现申请表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