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打假专项行动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12-16 08:50作者: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来源: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阅读:字体【  

为全面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市场监管,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持续健康发展,建设新阶段现代化新滁州、打造“亭满意”营商环境,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滁州市市场监管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打假专项行动。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时间安排:

本次打假专项行动自2022年12月16日开始,至2023年2月28日结束。

主要任务举措:

(一)加强监管信息研判广拓案源。加强检查巡查、受理投诉举报等,进一步拓展案源发现渠道,做好案件线索的排查梳理工作。加强网络交易监测和12315平台动态分析,为执法办案提供靶向信息。畅通日常监管与执法办案之间线索移送渠道,及时获取产品抽检、飞行检查及日常监管发现的违法信息。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分析研判社会热点问题,充分利用好长三角等市场监管执法协作机制平台,打破地域界限,有效开展对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特种设备、网络交易市场、知识产权等重点领域执法协作。

(二)聚焦重点领域加强案件查办。巩固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成果,围绕民生保障、知识产权保护、农资市场、新业态四个重点领域,紧盯重点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和城乡结合部、农村等重点区域,从生产源头、流通渠道、消费终端多管齐下,重点开展以食品、服装鞋帽、日化用品、家用电器、汽车配件、防疫物资、地理标志产品等节日热销商品为主的执法检查,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虚假宣传、违法广告、价格欺诈、缺斤少两等违法行为。

(三)加强线上线下监管一体打击。认真研究省市场监管舆情日报、滁州市场监管舆情周报等。加强网络交易监管,规范“直播带货”、网络订餐等网络经营活动秩序。引导网络交易平台加强与权利人合作,及时公开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突出对节日期间网络交易平台促销活动的监测,依法严厉打击电商平台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等行为。加大对寄递企业、物流、快递网点检查力度,防止通过寄递渠道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

(四)加大节日畅销产品抽检频次。针对节日消费量大、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消费者投诉举报较为集中、社会反映突出的百货、食品、保健用品等节令商品以及标称“电商专供”“电商特供”“电商直供”商品、旅游纪念品等,切实加强监督抽捡,强化监督抽检结果的运用,严防问题商品再次流入市场,依法查处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未按要求取得生产许可证或强制性认证以及缺斤短两、计量作弊等违法行为。

(五)强化政企合作打假频次力度。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主动加强与企业、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等交流,充分发挥企业识假辨假的专业优势,深化与企业的执法打假协作,积极与企业开展联手打假,全力维护名优名品企业的合法权益。

(六)加强部门协作凝聚打假合力。加强与公安、农业农村、卫健、商务、供销、海关、邮政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在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要节点开展联合打击。抓好《安徽省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的宣贯落实,激发社会公众参与监管、共同治理的积极性,延伸监管执法触角。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消费维权意识,引导社会组织、市场主体等积极参与打假治劣工作,凝聚社会共治合力,营造全民参与的社会氛围。

滁州市市场监管局12315投诉举报平台将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两节”期间消费者投诉举报,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做到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对发现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坚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端窝挖点。欢迎社会各界和消费者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不正当竞争和侵犯商家、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加强社会监督和社会共治,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