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案例入选全省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第三批典型案例(铁拳护农专刊)

发布日期:2023-05-29 09:10作者:执法稽查科 审批人:丁志辉来源: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阅读:字体【  

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生产销售假劣农资不仅给农民群众造成财产损失,更严重威胁粮食安全。2023年以来,根据总局和省局统一部署,我市市场监管局将打击假劣农资列入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规定动作重点打击。近日,我市定远县市场监管局查处的“定远县严桥乡小温农资经营部发布种子违法广告案”入选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公布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第三批典型案例(铁拳护农专刊)。

三、滁州市定远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定远县严桥乡小温农资经营部发布种子违法广告案

2023年3月16日,滁州市定远县市场监管局对定远县严桥乡小温农资经营部发布种子违法广告的行为,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2月22日,滁州市定远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开展农资产品专项执法检查中,发现定远县严桥乡小温农资经营部使用的种子宣传广告涉嫌违法,遂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共有20分宣传单页,单页印有“谷丰丝苗 产量第一”“①高产 分蘖强②抗倒伏③耐高温 2022年60天罕见高温,结实率高达90﹪④米质优 整精米率68.0﹪......达到国家《优质稻谷》标准2级”“136天,比丰两优4号早1天。中早熟的超级稻”等广告用语,但却无法提供其宣传内容的合法证明。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一条之规定,定远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行为,并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不法商家使用“高产、产量第一、超级稻、达到国家《优质稻谷》标准”等虚假涉农广告诱导农民购买其产品,扰乱了农资市场秩序,损害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本案有效打击和遏制了坑农广告类违法经营行为,起到查处一起、震慑一片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