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滁州市加强新时代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01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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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区)市场监管局,司法局:

    根据《安徽省加强新时代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的实施方案皖市监知保〔2023〕6号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了《滁州市加强新时代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滁州市司法局

    2024年1月26日

     


    滁州市加强新时代专利侵权纠纷

    行政裁决工作的实施方案

     

    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制度是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行政裁决工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意见》《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和《安徽省知识产权保护办法》等一系列重大部署和要求完善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制度,发挥行政裁决制度作用出了具体要求,为做好新时代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引。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司法部关于加强新时代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的意见》《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司法厅加强新时代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的实施方案》,为完善我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体系持续提升全市行政裁决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市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法治保障不断完善,市、县两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行政裁决法定职责得到切实履行,行政裁决与调解、司法审判等的衔接协调更加顺畅,行政裁决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行政裁决工作体系更加完备,行政裁决能力得到显著增强,、县域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试点有效推进,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作用充分彰显。

    ——到2030年,全市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体制机制运行顺畅,行政裁决能力全面提升,市域、县域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试点全部达标,新时代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二、严格落实法规政策和程序规定,强化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法治保障

    落实行政裁决程序规定。推进市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研究制定和修改行政裁决规范,完善行政裁决办案程序规定及细则明确行政裁决各环节程序要求,推动行政裁决与司法审判实体认定标准衔接、协调统一。明确繁简分流和快速处理机制,细化取证、固证等证据规则和技术调查、检验鉴定等举措。疑难程序问题及时向上请示汇报,统一工作准则

    落实各类法规要求。市、县两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严格落实《专利行政执法办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指南》《专利行政保护复议与应诉指引》《安徽省专利条例》《安徽省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履行程序要求。按照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滁州市市场监管局、滁州市广电新闻出版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行政调解司法确认的通知》办理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

    (三)强化行政裁决执行保障。严格落实相关执行措施,强化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决定执行力度。市、县两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医药集中采购、电子商务等新领域、新业态行政裁决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根据该领域实际特点,及时制止侵权行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督促当事人及时履行生效行政裁决决定;对拒不履行的,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作出行政裁决后,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逃避执行等,将根据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处理。

    明确属地责任和义务,严格履行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法定职责

    )明确行政裁决属地责任。市、县两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将行政裁决事项纳入权力清单,通过清单目录式管理,明确行政裁决事项、机构、办案人员及程序流程。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通过指定管辖等措施,统筹行政区域较大或跨区域行政裁决案件管辖权。一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作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决定,经委托,其他市内侵权行为发生地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配合相关工作鼓励县负有知识产权保护职责部门的派出机构,参与行政裁决案件立案、取证、送达等工作市、县两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可以委托依法成立并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开展行政裁决工作。

    )切实履行行政裁决法定职责。市、县两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强化行政裁决主责主业,明确行政裁决岗位,落实专人负责。对行政裁决请求做到应受尽受、应办必办、及时办理。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依法履行现场调查、勘验等职责,核实关键证据;对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部分证据且提出书面申请的,可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各地司法行政机关深化行政裁决协调和监督工作,推进行政裁决工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落实行政裁决公开制度。市、县两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依法通过政府或部门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向社会公布行政裁决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公开办理行政裁决案件的条件、程序、管辖、时限、救济途径以及需提交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样式等。推动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口头审理等过程公开。对作出行政裁决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依法进行结果公开公开信息应便于公众查询,推动公众参与和监督,促进行政裁决工作公开透明。

    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加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力度

    )畅通案件受理渠道。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合肥专利代办处滁州咨询服务工作站设立行政裁决立案服务窗口。市、县两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维权援助机构要推动构建现场立案、网上立案等立体化受理渠道,为请求人提供灵活多样、便捷高效的立案服务。各地强化行政裁决制度及优势特点宣传除法定受理渠道外,在诉讼、公证、鉴定、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等领域,引导当事人自愿选择行政裁决途径解决纠纷。

    )优化案件审理模式。市、县两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在确保程序合法、充分保障当事人权利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差异化办案模式,鼓励各地开展简案快办,推广适用简易程序。对举证质证充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以及有证据证明专利权法律状态稳定的案件,推行快审快结认定困难、法律关系复杂等案件,实行精审细办。根据请求人申请和侵权行为管辖权原则,构建跨区域联合审理机制创新主体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侵权多发的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可以组织集中受理、并案审理、当庭裁决、公开裁决。

    )突出案件办理质效。市、县两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维权援助机构要落实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提速增效相关文件要求,发挥行政裁决便捷、高效优势加大维权援助机构对行政裁决的支撑作用。市、县两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坚持“同保护”,积极回应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创新主体保护需求。收集案件信息,依法依规通过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等途径合力裁决有影响力的大案要案。市、县两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商标行政保护案卷评查办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卷评查实施细则》和省局具体要求,采取本级自查、同级互查、上级评查等形式,定期进行案卷评查,强化案件办理和案卷管理,规范法律适用、办案主体、事实证据和文书制作,提高案件办理质量。采取联合办案、专案指导、参与办案等方式,带动县级和区域整体裁决水平提升。

    五、健全技术支撑和鉴定机构,完善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支撑体系

    (十)健全专业技术支撑体系。市、县两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管理办法》和省局《关于建立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制度的通知》《关于推进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参与查明案件技术事实工作的通知》要求,完善技术调查官制度,指导技术调查官参与案,公开并动态调整技术调查官库。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维权援助机构应贯彻实施知识产权鉴定相关标准,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鉴定机构名录库管理办法》,省局《知识产权鉴定工作实施方案》,探索培育知识产权鉴定机构协助解决专业技术事实认定作用,推动知识产权鉴定机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协调推进鉴定机构进入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名册

    (十)完善跨部门跨区域协同机制。发挥各级知识产权委员会制度作用,强化行政裁决与维权援助、调解、司法审判工作衔接,建立健全调解裁决结合、先裁决后调解、裁决诉讼对接机制。探索社会影响行政裁决案件引入行政司法联合技术事实查明机制。推进行政裁决跨部门跨区域协作,深化信息共享、联合取证、结果互认、协助执行等机制,实现协作机制规范化、制度化。

    六、积极探索和改革创新,推进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试点

    (十)强化行政裁决改革创新。市、县两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聚焦专利制度根本任务、行政裁决工作重点难点,改革创新、大胆探索。持续对行政裁决创新做法加以总结、提炼和推广。争取建设“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平台,以数字化形式整合行政裁决业务,积极推行行政裁决在线提出、在线立案、在线审理在线送达动态监测数据交换信息共享,实现业务流程贯通顺畅

    (十)深化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试点。积极申报国家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试点,以点带面、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不断完善行政裁决机制,形成市、县两级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工作体系。

    七、加强业务指导和队伍建设,提升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能力水平

    (十)强化行政裁决能力提升。根据《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整改要求建立我省层级化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执法业务指导体系的通知》市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加强辖区内行政裁决案件指导和监督。完善书面答复、办案指导等机制,构建分层分级、上下联动、高效运转的行政裁决指导体系。市市场监管局建立行政裁决骨干和专家团队,统一研判办案中疑难问题开展优秀案卷评比、优秀案例评选、执法人员评优、口头审理技能竞赛等活动。

    (十提升行政裁决队伍能力水平市、县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加快推进行政裁决队伍专业化建设,配齐、配强行政裁决专门人员。优先配备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和专利代理师资格、具备法学和理工学科背景人员从事行政裁决工作。实施行政裁决办案人员规范化培训,通过跨部门跨区域交流以案代训、以案释法、以案促改等方式,运用案卷评、模拟口审、参观观摩、会议研讨等途径,提升行政裁决队伍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在案件较为集中、办案量较大的地区,可探索设立知识产权行政裁决委员会,建设知识产权行政裁决庭、知识产权行政裁决所等。

    八、组织保障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加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作为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大人员配备、队伍建设、经费投入等保障力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推进。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重要情况,及时向市市场监管局、司法报告。

    十七)加强督促检查。市市场监管局、司法加强对各地工作落实的督促、指导和检查,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地区和成绩突出的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市司法局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对工作成效突出的,作为正向指标予以加分;市市场监管局将各地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知识产权保护考核

    十八)加强宣传引导。司法行政机关将行政裁决工作纳入法治宣传教育计划,保障行政裁决普法工作有序推进。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用法活动。充分利用重要时段、重要时机,定期发布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大力宣传行政裁决成效,为加强新时代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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