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新苏滁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专家:
为创优一流营商环境持续推进改革创新,进一步规范经营主体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登记,有效降低企业开办成本,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46号)和《安徽省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4版)》草拟了《滁州市经营主体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4月2日前将相关意见建议书面反馈,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汪清 联系电话:0550-3289622
电子邮箱:czsjzcj@163.com
附件1滁州市经营主体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关于《滁州市经营主体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登记管理办法》编制说明.doc
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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