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滁州市市场监管“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30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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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新苏滁高新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各科室(局、中心),各直属单位:

    经局党组同意,现将《滁州市市场监管“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13日


    滁州市市场监管“十四五”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强化“两个坚持”、实现“两个更大”,奋力谱写经济强、百姓富、生态美的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新篇章的重要时期,也是我市场监管机构改革后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期。根据《中共滁州市委关于制定滁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滁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滁州市市场监管“十四五”规划》,主要阐明“十四五”时期滁州市场监管工作的基本思路、主要目标、重点任务,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场监管工作开展的行动纲领,也是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编制相关规划、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履行市场监管职责的重要依据。

     

    第一章 面临形势和任务

     

    一、面临形势

    (一)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市场监管工作提出新要求。“十四五”时期,我国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发展阶段。党中央提出,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委、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提出强化“两个坚持”、实现“两个更大”,加快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科技创新策源地、新兴产业聚集地、改革开放新高地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区,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全市场监管面临着宏观发展环境的新要求。坚持创新核心地位,建设知识产权强,要求实施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促进提高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和服务水平。建设制造强、质量强,要求更大力度推动质量发展,促进提升供给体系的质量与效率。全面促进消费,要求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积极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要求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市场准入制度创新。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要求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统筹发展与安全,要求切实防范化解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坚决守牢保民生、保安全的底线。

    (二)市场发展和市场监管呈现新的阶段性特征。“十四五”时期,市场创新进入加速推进期,以数字经济为主体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成为推动发展的重要力量,市场主体多元化、经营业态多样化、营销方式现代化加快发展;市场消费进入蓬勃发展期,畅通国内大循环将充分释放超大规模国内市场的需求潜力,个性化、多元化消费渐成主流,品质消费成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鲜明标志;市场竞争进入高度活跃期,强大的国内市场将吸引更多国内外市场主体进入,产品和服务竞争将更加激烈;市场体系进入全面完善期,公平竞争、市场准入、知识产权保护、市场主体信用、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制度逐步成熟定型;市场治理进入效能提升期,现代信息技术赋能市场监管步伐进一步加快,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将进一步提升;市场监管进入深度融合期,理念、队伍和业务融合步入深层次,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等改革重塑基层监管工作格局。

    (三)我市市场监管工作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进一步凸显了市场监管职能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拓展了市场监管的履职空间;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为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增添了新的动能;市场监管体制改革不断深化、融合创新不断推进,为更好地履行市场监管职能提供了有利的体制条件;重大战略叠加效应集中释放的新机遇,有利于我市场监管部门在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和区域合作中提升发展层次和监管水平。与此同时,市场形态多样化、经营方式现代化、市场竞争激烈化、违法行为隐蔽化等日益突出,市场领域问题风险更加多元分散和难以监测预防;运动式、粗放型的传统监管模式难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新形势,现有监管能力滞后于科技和产业发展;市场信用体系不健全,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监督和约束作用发挥不够,推进社会共治不足;市场监管体制机制尚处于磨合期,基层市场监管履职主体多元,执法的统一性、专业性和权威性有待增强;干部队伍思想理念、思维模式、能力素质,总体上与市场监管新任务新要求不相适应。我们要深刻认识“十四五”时期我市场监管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切实强化改革创新意识,积极探索符合时代要求、具有滁州特点、走在全前列的市场监管新模式,为强化“两个坚持”、实现“两个更大”,谱写经济强、百姓富、生态美的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新篇章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面临任务

    (一)进入新发展阶段,把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作为市场监管“先手棋”。紧紧围着市场主体转,千方百计围绕他们遇到的突出困难和关切,出政策、想办法、解难题,进一步畅通市场准入、优化行政审批、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支持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持续优化“四最”营商环境,不断激活市场内生动力和市场主体活力,增强我市场吸引力,努力把我打造成为全具有重要影响力的营商环境新高地。

    (二)贯彻新发展理念,把实施重大战略、助推高质量发展作为市场监管“重头戏”。坚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实施重大战略为支撑,努力为我高质量发展增添新动能、激发新活力、塑造新优势。以高价值专利培育工程为抓手,大力推进知识产权强建设,助力打造科技创新策源地。持续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建设质量强,服务我实体经济发展,助力打造新兴产业聚集地。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以标准支撑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以标准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助力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区。持续深化长三角市场体系一体化建设,全面增强高质量发展动能,加快跟上一体化发展步伐,共同打造全发展强劲活跃增长极。

    (三)构建新发展格局,把规范市场秩序、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作为市场监管“硬任务”。围绕实现市场准入畅通、市场开放有序、市场竞争充分、市场秩序规范,严格市场监管,加强违法惩戒。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强化反垄断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强政策引导与监管,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着力强化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重点市场的价格监管,加强网络、广告、合同执法,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维护市场秩序。突出强化信用监管和智慧监管,加快推进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顺应人民新期待,把保障市场安全、增进人民福祉作为市场监管“压舱石”。稳定是发展之基、平安是群众所盼。没有安全,市场活力和秩序就没有保障。把守住安全底线作为市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安全风险,切实抓好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管控、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健全统一权威的全过程监管体系,不断巩固市场监管领域安全形势稳中向好的基础。按照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改善消费环境,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要求和部署,深入开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放心满意消费创建提升行动,把创建向生产源头、农村终端等延伸。畅通维权渠道,打造滁州消费环境高地,更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用得舒心、玩得开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

    (五)服务监管新职能,把健全治理体系,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市场监管“大目标”。市场监管是政府的重要职能之一,越是发展市场经济,越是需要加强市场监管,越是需要构建完善的市场监管体制机制,实现市场监管现代化。市场监管现代化既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要求,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我国市场监管现代化距离建设目标还有很大差距,现代化的监管理念尚未全面确立,统一的执法依据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市场监管执法职能和资源和配置还不够科学,市场监管的统一性、协调性和稳定性还不够强,监管流程优化还有较大空间,充分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智慧监管模式还处在探索之中,由现代化理念武装起来的专业化监管执法队伍还没有完全建立。推进市场监管现代,必须要加快推进市场监管理念现代化,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融入市场监管现代化进程中,指导市场监管实践,统筹发展与安全。必须要加快推进市场监管体制机制现代化,建立统一科学高效的市场监管体制,建立覆盖市场准入、交易、竞争、退出行为全领域,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监管、执法、技术支撑相统一的市场监管机制,科学配置市场监管执法职能和资源,建立高素质专业化的市场监管干部队伍,全面提升市场监管现代化水平。必须要加快推进市场监管手段方式现代化,坚持审慎监管与有效监管相结合、传统监管与智慧监管相结合、信用监管与标准监管相结合,建立健全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制度。必须要加快推进市场监管格局现代化,强化市场主体自治,健全责任落实制度,加强行业组织行业自治功能,建立政府协会合作监管新模式,加强社会公众、中介机构、新闻媒体等对市场秩序的监督,依托更广泛的社会公众力量,实现企业、政府、社会协同创新,营造共建共治共享市场监管新格局。

    二章  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把握“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坚持创优市场准入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坚持创优市场竞争环境、推动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坚持加强消费环境建设、全面促进消费升级,坚持深化质量强市建设、推动经济体系优化转型,坚持深化知识产权强建设、促进创新驱动发展,坚持严守市场安全底线、促进平安安徽建设,坚持服务区域经济发展、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坚持完善履职支撑体系、加快推进市场能力现代化,为奋力开创现代化新滁州建设新局面作出积极贡献。

        二、总体目标

    远景目标:二O三五年,建立完善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体系,市场准入自由便捷,市场活力充分释放,市场竞争充分有效,市场行为规范有序,法规体系更加完备,信用体系全面建立,消费环境全面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全面形成。质量领先、创新驱动的发展动力更加强劲。建成质量强、知识产权强食品安全城市,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取得成效明显,我产品和服务竞争力进一步增强,质量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更加扎实。底线思维、风险防控的安全监管体系科学完善。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充分保障,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安全风险管控更加科学精准,重大质量安全事件得到遏制。权责明晰、协同配合的监管体制机制健全完善。监管职责全面厘清,执法资源配置合理,执法职能相对集中,市场监管统筹协调机制全面完善,跨部门跨层级联动执法响应机制全面健全,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全面建立。市场监管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

    按照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根据我“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及“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的阶段性部署安排,“十四五”时期,我市场监管工作的总体目标是:

    市场准入环境更加便捷。商事制度改革纵深推进,市场主体进入和退出更加便捷高效,创业创新的市场环境不断改善,市场主体稳定增长、活跃发展、质量全面提高。

    市场竞争秩序更加公平。竞争政策基础地位不断巩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落实,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成效显著,影响市场竞争秩序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公平竞争、优胜劣汰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

    市场消费环境更加优化。消费维权法律体系逐步完善,消费投诉举报系统不断优化,消费投诉公示制度全面推行,消费者低成本、高效率的维权机制更加健全,放心满意消费创建活动向纵深推进,维权社会化水平明显提高。

    市场供给质量全面改善。质量强建设、知识产权强战略深入实施,质量促进机制、政策措施不断完善,质量基础设施全面夯实,中高端产品和优质服务供给大幅增加,质量提升、创新驱动的发展动力更加强劲。

    市场安全形势更加平稳。与全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市场监管领域安全治理体系基本建立,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安全风险分析、预警、响应、处置系统不断完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和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得到有效遏制。

    市场监管效能全面提升。上下贯通、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市场监管体制逐渐成熟定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等新型监管机制更加完善,社会多元共治的监管格局初步形成,监管科学性有效性明显提高,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

     

    专栏1 “十四五”全市场监管工作主要指标

    指   标

    属 性

    指标要求

    市场主体准入和发展

    (1)企业开办时间(个工作日)

    预期性

    ≤1

    2)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核周期(即办件个工作日)

    预期性

    ≤2 

    3)全市场主体总量(万户)

    预期性

    >40

    市场安全形势

    4)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批次/千人)

    约束性

     4.5

    5)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

    约束性

    ≥98

    6)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率(%)

    约束性

    100

    7)特殊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覆盖率

    预期性

    100

    8)万台特种设备事故率

    预期性

    年均≤ 0.03

    9)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检合格率(%)

    预期性

    ≥90

    市场公平竞争

    10)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覆盖率(%)

     约束性

    100

    (11)传统媒体广告条次违法率(%)

    预期性

    小于0.5%

    (12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占比(%)

    约束性

    25%

    (13信用风险分类抽查占比(%)

    约束性

    25%

    (14)企业年报公示率(%)

    预期性

    ≥90

    市场消费环境

    (15)消费者咨询投诉办结率(%)

    预期性

    100

    市场供给质量

     

     

    (16)新增省政府质量奖数量

    预期性

    1

    17)新增政府质量奖数量

    约束性

    20

    18)安徽省制造业高端品牌培育企业(个)

    预期性

    40

    19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件)

    预期性

    20

    20)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件)

    预期性

    6

    21)制修订国家标准(项)

    预期性

    10

    22)培育团体标准(项)

    预期性

    20

    23)有效地方标准总量(项)

    预期性

    40

    24)新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项)

    预期性

    40

    25)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

    预期性

    ≥80

    26)新建批筹省级质检中心(个)

    预期性

    3

    27)企业首席质量官聘任

    预期性

    规上企业100%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至上。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市场监管各方面和全过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在市场监管部门得到坚决贯彻落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投资创业需求、消费需求和安全需求,寓监管于服务之中,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市场环境的安全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新阶段现代化美好滁州建设蓝图,牢牢把握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新形势新要求,切实找准监管与发展的结合点、着力点,更好发挥市场监管在优化营商环境、支撑科技创新、提升供给质量、改善消费环境、守护民生底线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助力我形成新发展格局。

    坚持科学监管、社会共治。把提高监管效率作为市场监管的基本要求,整合配置资源、优化监管要素、完善工作机制,推进科学监管、智慧监管、精准监管、阳光监管和综合监管,实施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和长效治理,把体制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探索运用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信息技术,增强监管的主动性、敏锐性和精准性。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坚持包容审慎监管,既守住安全底线又留足发展空间,引导其规范健康发展。发挥市场、政府、社会等各方作用,形成企业自治、行业自律、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的共建共治共享市场监管新格局。

    坚持改革创新、争先进位。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深化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监管理念、方式和手段,坚决破解监管工作中的各种观念桎梏、制度障碍和瓶颈制约,加快推进市场监管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对标更高目标、更高标准、更高水平,推动各项工作争先进位、开拓创新、突出特色,全力打造在全领先率先、在地方有为有位的滁州市场监管工作品牌,提升滁州市场监管事业发展层次。

     坚持系统集成、深度融合。增强系统观念,坚持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理念,实行产品和服务全链条监管、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运用多种手段实施综合监管,对影响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形成全方位震慑。坚持“融通贯通激活力、服务大局聚能量”,深入推进职能整合和队伍融合,实现更深层次的“化学融合”,进一步强化系统功能、提升结构效率。

     

    第三章  主要任务

     

    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营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

    降低市场主体登记门槛。探索实施名称申报“企业承诺+事中事后监管”,减少“近似名称”人工干预,允许新兴行业企业使用反映新业态特征的企业名称。进一步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限制,统筹开展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登记试点,简化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登记手续,对于市场主体在住所以外开展经营活动、属于同一县级登记机关管辖的,免予设立分支机构,实行经营场所备案管理,方便企业扩大经营规模。探索个人独资企业实行公司制改造试点,有效化解投资人的投资风险。

    扩大“确认制”改革试点。开展商事登记“确认制”改革试点,探索实行以申请人信用承诺为基础,材料清单标准化、办理流程电子化、登记确认智能化的商事主体登记制度,破除附加在商事登记上的不合理限制,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创设的制度性成本。

    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落实《商事登记管理条例》有关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及强制退出的制度规定,利用信息化技术减少或取消现场办理环节,提高注销登记便利度,降低市场主体退出成本。探索部门协同推进“僵尸企业”强制退出机制,进一步提高市场退出的效率与安全。

    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按照中央层面和省级层面统一部署,建立健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区域、事项全覆盖。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积极对接做好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进一步压减大类,减少层级。

    深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改革。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全程网办”和电子证书管理。合理放宽食品经营许可审批要求,扩大推行告知承诺制的范围。全面推行预包装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推广使用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书。推进“证照合一”改革。

    加快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改革。进一步优化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流程。精简申报材料、压缩审批时限,实施全程网办和电子证照管理。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

     二、严格市场监管执法,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进一步明确审查范围,凡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有关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均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严格适用例外规定的具体情形和条件,鼓励制定行业性公平竞争审查规则。建立重大措施会审制度,对拟以各级人民政府名义出台的政策措施,在起草过程中坚持起草部门初审、市场监管部门复审的双重审查机制。

    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依法查处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依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保障市场公平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对供水、供电、供气、烟草、邮政等行业的监管,严厉打击滥收费用、强迫交易、搭售商品、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加强对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垄断行为的监管。围绕优化环境,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

    加强价格执法。努力完善市场价格监管机制与执法体系 ,探索建立健全行业价格行为规则,强化经营者价格自律,规范价格行为,构建公开、透明、公平的市场价格秩序。深化价格法律法规执法,加大对价格欺诈、哄抬价格、价格串通、牟取暴利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加强重要民生价格监管,重点对教育、医疗、旅游等商品和服务价格加大执法力度,维护市场价格基本稳定。加强涉企收费监管,重点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业协会商会、水电气公用事业领域、商业银行等收费行为,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深化价格信用制度建设,健全价格失信惩戒机制。立足价格收费监管特点,推动协同监管、综合执法、社会监督、行业自律,多元共治的价格监管体系建设。

    加强网络市场监管。强化技术支撑,完善升级全网络交易平台监管服务系统,推进“以网管网”,强化网络交易市场治理能力。加强对网络售假、虚假宣传、虚假促销、刷单炒信、恶意诋毁等违法行为的治理,净化网络市场环境。依托互联网、大数据技术降低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效能,提高网络市场监管的智慧化、精准化水平。

    严厉打击传销。积极推动建立完善“党政主导、政法牵头、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综合治理”的打传工作新格局,加强对聚集式传销的治理。加强对网络传销的查处,遏制网络传销蔓延势头。加强对新形势新业态下新型传销的研判,加强风险预警提示和防范,强化案例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识别和防范传销的能力。

    加强广告监管。建立健全广告监测体系、制度、标准,全面提升广告监测水平和效能。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将药品、医药器械、食品保健品、美容化妆品、金融理财、汽车房地产、旅游服务、教育培训等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和财产安全的广告作为重点领域,将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大型电子显示屏等作为重点媒介,将车站、码头、机场、高速公路、城乡结合部等作为重点地区,大力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做好“三品一械”广告审查工作。

    加强其他市场监管。加强疫情常态化条件下的市场监管,严格落实“两个严禁”,联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行为;持续抓好防疫物资质量监管,深入开展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用品领域认证活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利用疫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行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十年禁渔”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多措并举强化监管,斩断非法交易链条。加强合同行政监管,严厉查处各类合同违法行为。

    三、深化质量强市建设,营造协同发展的质量供给环境

    完善质量工作体制机制全面落实《关于推进质量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领导体制和“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质量共治机制,发挥各级质量发展委员会作用,推动社会各层面重视加强质量发展工作。加强和改进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完善评价指标和考核制度,推动将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纳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内容。持续推进质量强(市、县、区)建设,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优化政府质量奖评选制度,加大对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金融、信贷、项目投资等方面的扶持力度,发挥质量标杆示范效应。

    建立质量安全多元救济机制。完善产品侵权责任制度,推进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制度,保障质量安全事故受害者得到及时赔偿。完善质量安全风险预警评估机制,加强对重点产品、重点行业和重点地区的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分析评估,对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及时预警处置。完善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机制,加大对生产企业的行政约谈和缺陷调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及时消除产品缺陷、降低或消除安全风险。

    实施质量素质提升工程。建开放包容、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多层次质量人才教育培养体系。深化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建设,到2025年力争实现全规模以上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全覆盖。持续开展“质量月”宣传活动,营造人人关心质量、人人创造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良好氛围。

    加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围绕我市主导产业和地方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需求,建立完善以皖东检验检测院为龙头,国家电子元器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安徽)和省级质检中心为骨干,县级检验机构为基础,第三方检验机构为补充的检验检测体系。重点推进国家电子元器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安徽)和省级质检中心能力建设,完成定远安徽盐及盐化工质检中心、天长安徽控制电缆质检中心、天长安徽热工仪表质检中心明光凹凸棒新材料检验检测中心等省级质检中心建设。加速提升技术支撑和创新引领能力,推进仪器设备资源、质量信息资源、人才队伍资源等向社会开放共享,为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和创新创业提供优质公共技术服务争取到2025年,我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和总体运行能力显著提升,支撑产业发展和监管的能力显著增强。

    强化计量基础支撑。积极应对国际单位制量子化变革,围绕我市产业发展、节能减排、循环经济、贸易公平等计量需求,在食品安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水资源利用、先进制造等领域建立一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最高计量标准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十四五”期间全市每年新建计量标准100项以上,到2025年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总数达到300项。对涉及与民生相关的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计量专项行动,强化重点监管。新培育诚信计量自我承诺示范单位60家,全市诚信计量自我承诺示范单位达到300家。

    发挥标准引领作用。完善滁州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加快制修订一批省内领先、国内先进的滁州标准,“十四五”期间,争取主导和参与制定国家标准10项以上、发布实施地方标准20项以上、团体标准20项以上,鼓励新自我声明公开企业标准2000项以上,新增标准化专业技术资格人员30人。在我市优势产业领域加强关键技术标准研制,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产品技术标准对接,加快推进省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加强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标准体系研究,新创建2个以上国家级或省级农业标准化试点,新创建5个以上国家级或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

    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完善质量认证体系,提升质量认证整体水平,规范质量认证市场秩序,增强质量认证有效性,全力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各类质量认证证书超过8000张,位居全省前列。大力开展高端品质认证,在消费品、装备制造、服务业等领域推行智能家居、物联网产品、健康养老、教育服务等高端品质认证,增加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大力推广有机产品认证,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和竞争力。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立足全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先进结构材料等产业集群现状和发展要求,探索开展绿色产品认证工作。以健全“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认可约束、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五位一体的质量认证监管体系为重点,加强强制性产品认证,全市生产企业强制性产品认证率达100%。加大对认证机构、认证活动、获证组织的监管力度,积极推进信用分类分级监管,到2025年,实现我市从业认证机构监管全覆盖。建立健全认证行业统计制度,完善认证采信机制。加大认证宣传力度,提高认证的社会公信度和知晓度。

    探索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鼓励社会组织、专业技术机构、行业龙头企业积极参与,有机整合质量管理、标准研制、计量校准、检测认证等技术资源和行政资源,探索为企业发展提供全溯源链、全生命周期、全产业链的“一站式”服务。

    四、探索创新驱动发展,营造深度融合的知识产权环境

    加大知识产权培育力度完善知识产权励政策强化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监管,探索建立知识产权申请监测机制,严厉打击“黑代理”和不正当知识产权申请行为。加大商标品牌培育力度,打造一批在国内外具有广泛影响的知名品牌。深入实施地理标志培育计划,强化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争取到2025年,每万人口拥有高价值发明专利数达到6件。

    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规范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活动,统一侵权判断标准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健全知识产权案件移送、信息通报等制度,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案例指导机制。推进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程序衔接,促进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标准和司法裁决标准统一协调、证据互认。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等多种方式,从审查授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公民诚信等环节完善保护体系,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健全跨部门、跨区域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完善行刑案件查办衔接机制。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动知识产权纠纷仲裁调解、维权援助等机构更好发挥纠纷化解功能,推动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自律机制。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考核评价和约谈通报机制,压实知识产权保护属地责任。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重点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侵权假冒多发的电商、展会、驰名商标、地理标志等领域,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依法加大重复侵权、恶意侵权、群体侵权的处罚力度,建立严重失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增加违法成本。加强对非正常专利申请和恶意注册商标行为的信用监管。加强世界制造业大会等重大活动的知识产权保护,推动电商平台侵权纠纷快速处置。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教育,建立激励机制,提高社会各界参与度,形成保护合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队伍建设,不断完善知识产权执法专家库,有效提供智力支撑。

    提升知识产权运用和服务能力鼓励市场化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发展,支持社会资本投资设立专业化知识产权运营公司。探索建立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协同合作机制。支持银行与知识产权产业园区开展战略性合作。完善适合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特点的风险评估机制,推动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质物处置平台。探索建立“贷款+保险保障+财政风险补偿”的质押融资新模式,完善知识产权质押风险补偿机制。深入推进长三角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一体化,推动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建共享,实现信息互通、开放共享、协调发展。支持行业组织、产业园区、试点示范区、服务集聚区结合实际建设个性化有特色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更好为创新主体提供精准服务。

    五、全面服务消费升级,营造放心满意的市场消费环境

        完善消费维权投诉平台建设。充分发挥12315平台作用,创新拓展消费维权“五进”体系,建立消费投诉联络站、服务站投诉快速处理机制,提高应对突发重大纠纷的工作效率。加强投诉举报数据分析,提升消费提示警示的智能化科学化水平,为综合研判市场动态、监管难点、组织专项执法行动提供决策参考。加大“诉转案”力度,加强对消费投诉信息中违法违规线索的筛查和甄别,深挖案源线索,严厉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健全消费维权制度体系。健全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制度从消费者投诉集中、反映强烈的区域、行业着手,逐步扩大消费投诉信息公示的覆盖面,开展多维度的投诉公示,提高公示的综合效应。鼓励经营者建立小额消费争议快速和解机制,大力发展在线消费纠纷解决(ODR)机制,积极落实先行赔付制度。完善质量价格追溯制度,引导企业主动发布产品和服务质量价格专项承诺,加强生产溯源、物流追踪、质量监测、价格评估、消费后评价等信息采集和研判,增强消费执法针对性和有效性。

    放心满意消费创建。在食品药品、价格、粮油等重点领域,快递、旅游、金融、电信、餐饮等重点行业,以及供水、供气、供电和养老等公共服务行业深入开展放心满意消费创建活动,全面推进网络消费、服务消费、品牌消费、民生领域消费放心满意工程,进一步提升创建工作覆盖面,推动消费领域重点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区域内制假售假、商业欺诈、虚假宣传等不法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消费风险大幅下降。力争到2025年,群众对消费环境的总体满意度达到85%左右,对创建工作认同度达到90%以上。

    发挥消费者组织作用。加强消费引导,围绕网络、老年、农村和金融等消费领域,聚焦预付式消费、保健品虚假宣传、非法收集个人信息等突出问题,广泛开展消费教育活动,增强消费者防范欺诈能力。强化社会监督,围绕手机APP、快递、游学、家政、银行、保险等重点服务领域,通过有针对性的消费体察、服务评议、调查、点评等活动,有效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加大维权力度,聚焦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综合运用约谈、曝光等多种手段,形成有力制约机制。

    六、严守市场安全底线,营造全民共治的安全治理环境

        推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指数评价体系,全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推动各级党委政府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强化党委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研究解决食品安全重大问题等,层层压实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发挥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健全信息通报、形势会商、风险交流、协调联动等机制,完善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建立健全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协调机制,落实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四员”(管理员、宣传员、协管员、信息员)制度,充分发挥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宣传教育等方面作用。完善对地方党委和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制度,建立常态化评估体系,突出结果导向和工作绩效,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进一步厘清监管事权,对市县乡级的行政审批、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食品安全监管事权进行合理划分,明晰工作职责,规范权力行使,形成统一规范、权责一致、上下协调的事权体系。力争到2025年,全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更加严密高效,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持续稳定向好,食品质量安全水平、食品安全治理能力、食品产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推进食品安全源头治理。建立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体系,指导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并全面运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开展食品安全状况自查,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开展食品安全承诺和公示,推进追溯体系建设,鼓励企业采用信息化手段建立追溯体系引导规模以上的食品生产企业全面建立和实施HACCP等先进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到2025年,全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率达100%,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企业覆盖率达100%。建立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体系,以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为基础,问题企业飞行检查、大企业体系检查为重点,第三方专业机构辅助检查为补充,构建多层次检查体系。

    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强化食品安全抽检,统筹市、县级抽检计划,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每年稳定在4.5批次/千人以上,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加大农兽药残留、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残留、生物毒素和有机污染物等项目的抽检监测力度,提高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率。加强食品安全抽检结果的分析和应用,提高问题发现率和监管靶向性。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到2025年建成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省级重点实验室。强化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修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完善食品安全事件预警监测、组织指挥、应急保障、信息报告制度和工作体系,加强食品安全应急队伍建设和经费投入保障,开展应急业务培训和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强化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整治。针对食品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餐饮质量安全提升、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等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系列攻坚行动,以点带面治理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力求取得明显成效。科学划分食品生产经营风险等级,推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风险分级监管。建立风险隐患排查体系,持续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列出食品安全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措施清单,深入开展重点产品重点区域整治,消除食品安全风险。深化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监管,建立动态的风险分级数据库,实现食品销售者风险分级动态管理覆盖率达100%。加强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监管,全面推进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治理。加强特殊食品监管,建立健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管理规范,五年内实现对特殊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全覆盖。

    深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深化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试点,探索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新型食品安全保障体系,鼓励有条件的中小企业积极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宣传活动,建立市县乡级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基地(站),鼓励主流媒体开办食品安全栏目,制播食品安全公益短片,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公众风险认知能力。组建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志愿者等公益性服务队伍,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引导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支持行业协会建立行规行约和奖惩机制,强化行业自律。完善投诉举报机制,落实举报奖励规定,鼓励行业内部举报监督,破除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业潜规则。坚持开展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测评,纳入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指标体系,拓展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路径、方法、模式,提高公众食品安全获得感与满意度。

    完善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充分发挥市药安委牵头协调作用,推动药品安全多部门协同治理不断完善分类监管,科学、权威、高效的药品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手段,注重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提升监管效能基本建成“两品一械”相关监管电子数据库并实现动态更新,实现疫苗全生命周期电子追溯电子证照100%覆盖,政务数据资源100%归集共享。推进药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强化市场主体的安全责任,构建多元、和谐的社会共治格局。

    加大药品监管力度。加大对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医疗机构等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管力度,监督指导严格落实药品经营、使用等质量管理要求突出重点企业、重点区域和重要时段,坚持早排查、早发现、早化解,建立健全药品风险隐患排查长效机制,全力保障不发生药品安全风险。从妥善处置药害事件和配合加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两个角度,完善市、县两级药品安全应急处置“一案三制” (应急预案、体制、机制、法制)。加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应急应对能力培训和实战演练,推动药品应急演练常态化,通过定期应急演练提高各级市场监管机构应急处置能力。

    支持医药企业健康发展。着力推动医药器械产业链发展打造医药器械企业“产业集群”加强与市政府和国家、省药监局沟通对接,在前期已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基础上,进一步将医疗健康产业园建设好,推动医疗健康产业更加规范有序地发展,努力将苏滁高新区医疗健康产业园打造成全省乃至长三角区域医疗健康产业重要集聚区。优先批准开办大型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为药品流通企业通过收购、兼并和控股等多种方式做强做大提供支持,提高行业集中度和零售连锁率。鼓励涉药企业内部职工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壮大执业药师队伍,提高每万人口执业药师注册人数,着力解决当前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突出问题

    完善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体系。发挥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领导联动协商作用,明确各职能部门职责边界,构建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和属地监管相结合的监管工作格局。落实局党组负总责、特设部门牵头负责、各业务部门协同参与的特种设备监管责任机制,推动安全监管与行政许可、执法稽查、信用监管、检验检测等融合发展。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安徽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基本规范》,建立和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推进特种设备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在全范围深入推进“特种设备风险管控六项机制,有序推进特种设备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指导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使用安全管理分类评价和隐患排查,严格落实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日志制、严重事故隐患报告制和安全责任事故举一反三制,提高自身风险自辨自控和隐患自查自改能力,坚决防范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2022年底争取覆盖所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并启动新一轮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三年行动。

    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按照政府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要求,以涉危化品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为重点,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严格实行“拉网式”排查、“清单式”管理、“对账销号式”落实。加强对油气输送管道安装和使用过程中法定检验的监督抽查,组织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起重机械制造环节专项抽查,做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监督检验、使用登记和技术保障等工作。到2021年底,通过现场推进会、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持续推进问题整改。到2022年,巩固提升整治成果,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形成一套系统完备、成熟定型的安全监管工作体系,提升整体治理水平,不断提高我特种设备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遏制重特大特种设备事故发生。

    创新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模式。开展全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分析和风险评估,紧盯典型事故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场所、重点设备采取特殊保障或其他强制措施,确保安全、规范使用特种设备。推广企业安全风险管理平台,将企业违法违规纳入信用管理或参照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实行扣分管理。推进特种设备安全分类分级监管,按照企业和设备风险大小,合理确定抽查比例频次,实施差别化监管,推动抽查工作从简单粗泛向精准高效升级。应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智能手段,构建特种设备智慧监管体系,进一步拓展特种设备大数据信息化监管系统功能,在现阶段电梯应急救援系统和气瓶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的基础上,逐步向检验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信息化监管延伸。提升基层监管工作的科技装备和应用水平,实现实时动态监管、远程监管、网上监管。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执法,及时曝光特种设备严重事故隐患和典型违法案件。

    实施产品风险监测预警。完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机制,针对日用消费品、食品相关产品、电线电缆、危化品、儿童和学生用品、智能门锁等智能产品、新消费产品开展质量风险监测,及时发布风险警示和消费提示,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针对优势行业、产业集中区开展风险评估和质量分析,着力防范行业性、区域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健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体系,完善监督抽查工作机制,形成生产流通、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模式,统筹各级监督抽查,完善级监督抽查重点产品目录。加大产品不合格企业后处理力度,探索将抽查结果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重大质量问题约谈机制,对抽检合格率偏低的企业实施重点检查,加强跟踪抽查,对产品不合格企业形成有力震慑。

    强化获证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完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体系,对继续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10类产品,全面贯彻落实《安徽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督促获证企业保持生产许可规定条件、保障产品质量稳定合格。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开展分类监管,建立健全获证企业数据库,将获证企业监督检查纳入“双随机”平台管理,每年按规定比例获证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依法撤销证书,严把生产源头质量安全准入关。

    深入开展工业产品专项整治行动。针对安全风险隐患大、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产品,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产品以及举报较多的汽车配件,儿童用品、学生用品等为重点,强化产品质量监管,整治一种产品,消除一批隐患,提升一类质量。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加大对质量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七、融入长三角一体化,营造开放共享的市场发展环境

        推进营商环境联建。依托长三角“一网通办”,深化企业登记改革,推广实施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放宽名称及住所登记要求,启用经营范围登记规范标准化数据库。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互认、跨区域联合惩戒。

    推进监管执法联动。加强执法协作,推进执法信息互通互认,健全联合执法行动机制。强化跨区域案件线索移送和相关重大事项合作,推进跨区域价格突发事件通气、重大舆情预警、案件快速协查、重大疑难案件联合查办统一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价格行为规则。

    推进重点领域联管。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完善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抽检合作、监管协作、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等联动协作机制。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加强监管协作,强化药品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推进监督抽查数据互联共享、抽查结果互认和产品质量安全联合治理,防范和化解区域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加强特种设备安全联合监管,深化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协调联动,协同推进双重预防工作,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联动,提高重特大风险协同防控能力。

    推进质量基础联通。强化质量发展合作,推进公共服务质量监测信息共享、区域性品牌互认,加强缺陷产品召回管理协作联动。推动标准统一,实现区域内重点标准目录、具体标准制定、标准实施监管三协同。加强区域联动,统一资质认定规范,统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联合开展资质认定目录梳理,开展长三角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开展长三角绿色产品认证示范区建设。加快落实《长三角地区法制计量领域合作互认协议》,加强计量监管协作,推进计量技术规范共建互认推动质量技术资源共享共用共建,协同推进长三角地区质量基础设施能力互补、交叉融合。

    推进消费环境联创。深入开展“满意消费长三角”领跑行动,全面推行普通商品线下无理由退货,推广异地异店退换货,全面推进投诉信息公示,落实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开展放心满意消费创建工作,聚焦日常消费、服务消费、新兴消费等重点领域,全面推进放心满意消费示范单位创建。健全长三角消费维权一体化机制,开展消费者满意度指数测评,强化地区联动、整体协同,打造全消费维权区域合作的样板和标杆。

    推进知识产权资源联合。强化知识产权合作保护,加强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领域的案件移送、协助调查、联合执法、结果互认协作,充分利用中国(南京)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在建的中国(合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优质资源,建立健全合作机制,加快推进代理服务、法律服务、信息服务、培训服务一体化布局。

    八、提升履职支撑能力,营造科学高效的市场监管体系

    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树立公正公平的执法权威。健全执法监督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行政复议决定的执行,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推行执法公示制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提高执法公开化、信息化水平。完善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全面履行市场监管职能,完善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制度、权力清单制度,推进事权规范化、法制化。

    理顺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加强机构内部横向协同,推进业务职能整合,完善各业务领域问题会商、工作协同、监管联动工作机制,发挥综合优势,强化综合治理,实现一门窗口审批、一个标准管辖、“一箱工具”综治、一套程序办案、一支队伍执法、一条热线维权。加强外部工作协调联动,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厘清平行部门工作职责,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社会组织、新闻媒体等各方协调联动,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积极推进社会共治,着力构建统一、权威、高效的市场监管体系。

    健全“双随机、一公开”市场监管机制。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综合监管、智慧监管水平进一步提升。建立完善全市场监管部门内涉企信息归集公示机制,确保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涉企信息归集公示率100%。健全信用约束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抓好“黑名单”管理。进一步推动部门联合惩戒,对违法企业加大行政处罚和信用约束力度,发挥社会共治力量,让失信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出台信用修复机制,鼓励企业自我纠错、重塑信用。

    强化执法办案工作。牢固树立强化执法办案的鲜明导向,全面发挥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优势,充分彰显市场监管执法主力军作用,紧扣市场监管的热点难点,突出查处大要案件办理不断完善“全员办案”“月固查”等特色创新制度,建立“管罚结合,全员参与”“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执法办案体系,推动日常监管与执法办案业务深度融合,实现执法办案由传统的“割韭菜”式向“挖竹笋”式转变,对违法违规行为实行“一查到底”

    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公开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标准、执法程序、监督途径、执法结果,提高市场监管执法规范化水平。强化对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综合行政执法的执法监督,实行执法监督制度、督办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错案纠错制度建立行刑衔接机制,切实解决有案不移、有案件难移、以罚代刑等问题。

    深化普法宣传。按照“八五”普法规划要求,开展以“法律六进”为代表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全面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谁立法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等责任制。以国字号药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特种设备科普教育基地为核心,构建多元化的市场监管法治文化阵地,突出社会各界关注、市场主体关心、公众关切的专题普法行动,开展各类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普及宪法、《民法典》、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等知识,实现市场监管法治浸润,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呈现市场监管元素。

    精准科学选人用人。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切实加强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确保选人用人工作的正确方向。突出政治标准,强化忠诚干净担当要求,切实选准用好干部。重视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在实践中锻炼、考验和提高干部能力和水平,加快促进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年轻干部脱颖而出。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干部队伍综合分析研判工作,为广大干部精准“画像”。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做精做细干部日常监督。完善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工作机制,让干部在健康的环境中成长。制定实施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最大限度保护和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畅通上下渠道,完善选人用人机制,打通各类人才成长通道,用好职务与职级两条晋升通道,发挥正向激励作用。综合运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日常督查检查和评比通报等检查督查结果,细化对干部调整的各种情形,真正形成能上能下的干部工作机制。

    健全人才队伍体系。注重以文化人、以文聚力,总结提炼具有市场监管部门特点的核心价值观,积极营造和谐奋进的人文环境,引导全系统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价值取向,增强内心认同,推动深度融合,形成强大的凝聚力和激励效应。按照统一规划、分级负责、分类指导、学以致用、注重实效的原则,每年制定实施教育培训计划,采取网络培训、专题授课、实战练兵等多种形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统筹推进综合管理、行政执法、专业技术、工勤技能四支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实施重点人才培养工程,培养造就一支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优良、善于创新的市场监管人才队伍。

    构建智慧市场监督管理体系。搭建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充分整合利用市场监管大数据和城市感知网络,实现对市场主体的差异化、动态化、可视化监管。加强市场监管信息与社会信用之间的应用联动,为政府部门、商业机构和社会公众提供全面准确的信用信息查询、认证评估等服务。完成智慧市场监管平台运行指挥中心和综合监管大数据可视化展示系统建设,有序推动市场监管、企业、社会数据的梳理和治理,形成各方数据的融合应用,建成“多源信息、实时监控、多维跟踪、智能分析、预测告警”的大监管体系。

     

    专栏2 智慧市场监管平台

    总体思路:“十四五”期间,初步建成我市场监管信息化、网格化监管体系,搭建资源共享、安全可控的大数据分析、预警以及可视化的智慧市场监管统一平台实现市场主体从准入到退出的全生命周期监管、市场主体经济活动全数据归集、人工智能化预警分析初步实现“智慧监管”。

    总体目标:根据我市“智慧城市”、“数字滁州”建设要求,以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5G、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监管服务融合,搭建市场监管综合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管系统。通过智能化手段,收集、整合、分析监管业务关键信息,实现滁州市市场监管局各部门日常监管、重点监管等工作的智能化管理

    具体任务:

    一、建设市场监管综合信息平台,包括智慧市监大数据资源中心便民服务一站式质量服务平台智慧市监大数据资源中心实现信息的标准化存储及管理、综合分析及数据挖掘,营造一个多级安全防护、统一运维管理、集中数据存储备份的仓库环境,为数据的共享交换和综合利用提供支撑与保障。便民服务一站式质量服务平台通过有机融合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知识产权、质量管理等要素资源,面向企业、产业、区域特别是中小企业提供全链条、全方位、全过程质量基础设施综合服务

    1.市监局数据仓对数据进行自动采集、人工输入、数据同步等加工整理操作,采集以商事主体、涉企核心人员、产品信息等主体在注册、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产生的各类信息数据归集各部门涉企信息数据,利用ETL工具对各业务数据库数据进行抽取、清洗、融合建立企业信用数据库等基础信息库。

    2.建设智慧市监数据资源管理系统包含目录清单管理数据归集管理数据使用接入管理数据共享管理数据应用监测各子系统,建立数据应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3.完善智慧市监大数据可视化展示系统实现数据自动对接功能监控关键业务指标异常情况,将分析结果可视化,实现智慧市监决策分析支持实现预警管理

    4.建设便民服务一站式质量服务平台包含一站式质量服务站信息化支撑平台(前台)一站式质量服务综合管理平台(后台)一站式质量品牌评价分析系统一站式系统配置管理系统

    二、建设涵盖多个监管业务的行政执法监管系统。包含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互联网+电梯监管系统等。以及升级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管理系统,全面提升市场监管的智慧化程度和工作效率。网格化管理由一个试点区域向全市推广,指挥人员可在指挥中心实时查看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情况,远程指挥部署执法行动。执法人员通过执法终端及时将执法现场记录上传数据采集站,既可监督和规范执法行为,又能保障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真正实现执法环节全景回溯还原执法现场,确保执法公透明。

    1.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构建一整套高效、系统的视频食品卫生安全远程监管可视化服务,让被监管单位、行业、企业(学校)、公众、家长参与食品安全,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系统建设监管端、企业端、公众端,主要包括档案管理、人员管理、视频监控、地图展示、投诉举报等功能。

    2.互联网+电梯监管系统通过对电梯设备基础信息、维修信息数据、保养年检数据、电梯档案数据的采集与统计分析,实现电梯的安全隐患预防、生命周期管理、事故原因追溯。主要包括电子备案管理、电梯维保管理、检验报告管理、实时监控管理、运行监测预警管理、单位管理、维修人员管理、一梯一码公众监督管理等内容。

    3.升级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巡查管理系统实现网格化执法全过程记录、利用执法终端现场办理、视频回传服务及时固定监督检查证据,着力实现执法环节全景回溯。

    第四章  保障措施

     

    “十四五”时期,全市场监管事业改革发展任务艰巨,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规划实施的全过程,强化规划的刚性约束力和执行力,确保规划各项任务的有效落实,推动市场监管事业迈上新征程。

    加强党的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推动党员、干部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上重行重效,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上到底到位,切实做到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推动党员、干部在学懂弄通、用好做实上下功夫。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强化思想政治工作,大力开展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和公民道德建设,推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党员、干部胸怀理想、坚定信念,迎难而上、锐意进取,为党和人民事业不懈奋斗。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开展基层党建工作品牌创建,积极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持抓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工作,激发群团活力。

    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委实施细则,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持续开展“三查三问”,坚决从源头上铲除滋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土壤。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严格落实“整治形式主义负面清单”,密切联系群众,切实为基层减负。强化警示教育,推进廉洁文化和家风建设,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加强纪律建设。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入开展政治巡察,强化纪律教育,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用铁的纪律保证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健全完善制度,狠抓制度落实,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一线、向群众身边延伸,实现正气充盈、政治清明。

    加强组织协调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加强党对市场监管事业的领导,把发展规划作为一项“管长远、打基础”的大事来抓,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为实现“十四五”规划提供坚强保证。各县市区局、各直属机构都要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加强统筹、加强协调、加强落实,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建立规划落实责任制,明确职责分工,按年度分解和落实工作目标,将规划实施管理所需的经费纳入预算予以保障。组织开展规划的宣传和解读工作,为规划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统筹规划衔接。要注重工作协调,积极争取各个方面的支持,把相关任务目标纳入本地区发展规划和重大专项行动,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勇于改革,运用创新性思维、改革性举措,创造性地落实好规划任务。要强化责任意识,树立大局观念,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扎实推进规划的实施。要按照规划要求,积极参与,主动作为,发挥作用。

    强化督查考核。结合年度工作部署和绩效考核要求,将规划目标任务的核心内容和关键指标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问效,建立中期评估、总结评估制度,对实施情况及时进行督查考核,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推进各项规划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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