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市场监管局2021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1-08-27 09:26
    【字体:打印

    2021年,滁州市市场监管局本级及所属单位共安排项目支出21 项,预算总金额7214.60万元(包括所有资金安排的项目),其中,预算拨款安排7214.60万元,包括:一般预算拨款安排6484.28万元、专项收入安排  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4588.04万元、罚没收入安排330万元、其他政府非税收入安排24万元。具体项目情况说明如下:

    (一)滁州市市场监管局本级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1.项目名称:知识产权专项经费

    (1)项目类别:日常工作经费

    (2)项目来源:上年纳入预算

    (3)项目属性:经常性

    (4)立项依据:《商标法》、《专利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

    (5)项目简介:主要用于贯彻执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标准,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等,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服务,千方百计提高发明专利申请量,推进知识产权创造,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检验鉴定试点,大力推进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示范园区、示范企业建设。大力支持贫困县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不断优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信托融资等服务。

    (6)预算金额:总额 400  万元,其中,预算拨款安排400  万元,包括:一般预算拨款安排 400  万元、专项收入安排  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安排   万元、罚没收入安排  万元、其他政府非税收入安排   万元。

    (7)其他说明事项:

    2.项目名称: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经费

    (1)项目类别:日常工作经费

    (2)项目来源:上年纳入预算

    (3)项目属性:经常性

    (4)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5)项目简介: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规定,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第七条: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由市级监管部门根据风险情况确定当年检查的重点和检查单位数量,制定计划并报同级人民政府,由市、县(含县级市、上述市级下辖的区和县,下同)级监管部门按计划分级组织实施。主要承担五大功能:应急协调指挥功能,咨询服务功能,风险监控功能,社会监督功能及信息化日常监管功能。高效落实各项任务,强力发挥各项功能。两年多以来,共受理投诉举报6772起,救援特种设备被困人员4216人,特种设备故障率大幅度下降,由原来的1.1%下降到现在的0.38%。救援时间由原来的25.5分钟缩短到14.6分钟,很好的发挥了特种设备协调指挥、咨询服务培训、风险监控、社会监督和日常监管这五大功能,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6)预算金额:总额80万元,其中,预算拨款安排80万元,包括:一般预算拨款安排80万元、专项收入安排  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安排   万元、罚没收入安排  万元、其他政府非税收入安排   万元。

    (7)其他说明事项:

    3.国检中心建设服务业引导资金

    (1)项目类别:日常工作经费

    (2)项目来源:上年纳入预算

    (3)项目属性:经常性

    (4)立项依据:项目经滁州市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5)项目简介:为加快推动国家电子元器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建设,更好地服务地方电子元器件及相关产业发展和安全监管,市政府授权原滁州市质监局与中国家电研究院签订合作共建国家电子元器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该中心检测能力完善,检测项目覆盖率高,政府支持力度大,品牌建设效果好,符合国家质检中心能力建设考核要求。

    (6)预算金额:总额 200  万元,其中,预算拨款安排 200 万元,包括:一般预算拨款安排200万元、专项收入安排  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安排   万元、罚没收入安排  万元、其他政府非税收入安排   万元。

    (7)其他说明事项:

    4.项目名称:产品质量监督抽检经费

    (1)项目类别:日常工作经费

    (2)项目来源:上年纳入预算

    (3)项目属性:经常性

    (4)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 》

    (5)项目简介:采取巡查检查、产品质量抽检、风险监测、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等手段,对我市生产和流通领域的产品质量进行监管。近年来,每年开展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900组左右,涉及生产流通企业近800家,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年支出250万元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国家监督抽查和地方监督抽查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部门安排专项经费解决。《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皖发〔2017〕31号)要求,建立完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监管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将监管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全额保障范围。

    (6)预算金额:总额290万元,其中,预算拨款安排290万元,包括:一般预算拨款安排290万元、专项收入安排  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安排   万元、罚没收入安排  万元、其他政府非税收入安排   万元。

    (7)其他说明事项:

    5.项目名称:市场综合监管经费

    (1)项目类别:专项工作经费

    (2)项目来源:上年纳入预算

    (3)项目属性:经常性

    (4)立项依据:中共滁州市委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滁发〔2019〕4号)

    (5)项目简介:主要用于食品药品监管及专项整治经费、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管理、食品药品抽检及风险防范经费、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管、企业名牌奖励评审专项及质量强市品牌创建等工作经费、监督检查工作专项经费、查处无证无照打击传销经费、证照注册登记工作经费、广告监测平台工作经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涉企信息归集工作经费、网络市场监管暨合同监管工作经费、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办案和业务培训经费、网络运行舆情监测、消费者协会专项经费、价格监督检查办案经费。

    (6)预算金额:总额780.13万元,其中,预算拨款安排530.13万元,包括:一般预算拨款安排   280万元、专项收入安排  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安排   万元、罚没收入安排250万元、其他政府非税收入安排   万元。

    (7)其他说明事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