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月固查”行动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25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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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新苏滁高新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市局各科室(局、中心、支队),各直属单位:

    现将《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月固查”行动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抓好落实。

                                                        滁州市市场监管局

                                                      2020年11月17日

     

                         滁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月固查

    行动实施方案(试行)

     

    为确保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营造公众参与、社会共治的市场监管新格局,决定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逢一查药”、“逢七查吃”、逢九查酒、“逢十查食”“月固查”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监管,推动酒类、餐饮经营者、食品经营者和药品零售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升消费者食品药品安全意识,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药品及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邀请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行业协会和市民代表参与现场检查,实现集中执法和普法宣传教育相结合,保障我市食品药品质量安全。

    二、检查时间

        “逢一查药”:每月逢一检查药品零售企业;“逢七查吃”:每月逢七检查餐饮服务企业;“逢九查酒”:每月逢九检查酒类经营企业;“逢十查食”:每月逢十检查食品经营企业。

    三、线索来源

    日常检查或者监管中发现的违法问题线索;12315投诉举报中心受理的有关投诉举报线索;上级机关及其他单位交办、移送、转办的线索;新闻媒体曝光或者舆情监督反映出的热点线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反映的热点问题;“双随机”抽查等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大数据”网络监测和“舆情监控”发现的问题线索;通过其他途径发现的线索等。

    四、检查方式

    “月固查”是扩大公众参与的日常监督检查的一种新尝试,也是对原来发现的案件线索进行进一步查实。检查由市局执法稽查科负责组织,综合执法支队、相关业务科室和辖区市场监管局派员参加,每次检查2~3家单位在检查行动前积极搜集食品药品经营违法行为线索,务求行动取得实效,有力震慑违法经营行为。邀请1-2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热心市民参与

    五、检查内容

    (一)检查药品零售企业:集中开展处方药销售专项整治工作,严格落实处方药管理制度;继续加大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力度,提升执业药师在岗履职能力和药学服务水平等。

    (二)检查餐饮服务单位:重点检查许可管理、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餐饮用具清洗消毒、食品加工制作及就餐场所卫生状况等情况,同时检查是否落实倡导文明就餐、拒绝餐饮浪费、使用公筷公勺、拒食野味、长江禁渔等。

    (三)检查酒类经营企业:重点检查酒类经营企业是

    证照齐全,并按许可范围进行经营。检查是否落实溯源制度。检查酒类经营者是否存在通过非法渠道购进酒类产品

    (四)检查食品经营企业:重点检查食品经营企业是否

    获得食品经营许可,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的食品经营者。检查食品经营者是否索取供应商资质材料,产品检验合格证等凭证,按要求建立进货台账。

    六、结果运用

    (一)开展“月固查”行动是开展“全员办案”全面提升执法能力的重要行动市局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月固查”行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统一部署,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明晰人员责任,务求取得实效。

    (二)“月固查”结果在市局网站进行公示,用以推动食品、药品经营主体切实履行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促进行业自律、引导市场消费等方面的工作。

    (三)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民代表参与现场检查。加强舆论监督,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公开曝光,让“月固查”公开、透明、接地气

    (四)针对“月固查”中多发、易发的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及群众投诉举报较多的产品,进一步加大执法抽检力度,并及时核查处置抽检不合格产品,追根溯源,确保风险可控。

    (五)“月固查”检查结果将纳入食品安全工作专项督察、食品安全年度评议考核和“双随机、一公开”结果运用。

    (六)严厉打击“月固查”行动中发现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黑窝点、黑作坊、黑工厂,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食品药品的查处力度。加强与公安部门协作配合,挖掘大案要案。加强两法衔接,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滁州市市场监管局“月固查”行动领导小组

     

                                                   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1111

    附件:

     

    滁州市市场监管局“月固查”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

    李如培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费明武  党组成员

        二级调研员 

    唐凤阳  四级调研员兼任12315投诉举报中心主任

    耿文俊  四级调研员

    盛宝华  四级调研员

      

    李正齐  办公室主任

    金齐波  政策法规科科长

        执法稽查指导科科长

        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科科长

    李艾林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科长

        广告监督管理科科长

    张瑞昌  食品安全协调科科长

      骏  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

    张  军  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

    周  军  餐饮服务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

        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

    王文明  药化综合监管科科长

    李  华  药化流通监管科科长

    刘言涛  药化使用监管科科长

    赵建爱  医疗器械监管科科长

        知识产权保护科科长

    郭  钢  市场稽查专员

    黎志杰  综合执法支队负责人

    徐  玲  皖东检验检测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盛宝华任办公室主任,何磊、黎志杰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执法稽查指导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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