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滁州市2020年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5 14:59
    【字体:打印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滁州经开区、中新苏滁高新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市局相关科室:

        根据省局《关于做好2020 年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的通知》(皖市监办函〔2020〕389号)要求,巩固和深化2019年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成果,加强我市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切实做好2020年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为切实保障广大青少年儿童身体健康安全,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综合监管、坚持从严监管,通过多方共治,依法查处违规生产销售的儿童和学生用品,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发布儿童和学生用品消费指南,确保我市不发生区域性、行业性质量安全事件。

        二、重点工作

        2020年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突出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产品监管。一是突出儿童玩具,守护儿童游玩安全。重点抽查新型解压玩具、磁性玩具、弹射玩具等有危险玩具,重点检测涉及人身安全及不合格发现率较高的项目,如增塑剂、可迁移元素等化学项目和边缘尖端等物理项目,以及适用年龄、警告标识等标识说明。依法查处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却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的玩具。二是突出学生文具,守护学生学习安全。重点检查不合格发现率较高且多次召回的书写类文具、风险水平较高的磁铁笔等带娱乐功能的文具。积极开展胶粘类文具和塑料类文具风险监测,重点监测2022年将实施的强制性标准GB 21027-2020《学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中涉及新增和调整的项目,如胶粘剂中丙烯酰胺含量、可触及的塑料件中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等。三是突出儿童服装、儿童口罩,守护儿童穿戴安全。以监督抽查为抓手,覆盖生产流通全领域,强化中小企业儿童服装抽查力度,重点抽查三类企业:消费者投诉企业、媒体曝光企业、以往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加强儿童口罩质量监管,重点检测儿童口罩产品关键指标,如过滤效率、防护效果、呼吸阻力等。依法查处假冒伪劣产品,加大抽查不合格企业的处罚力度,引导儿童口罩相关企业积极按

    GB/T 8880-2020《儿童口罩技术规范》等标准要求组织生产和质量控制。四是突出婴童用品,守护婴童生活安全。积极开展婴儿倾斜睡床、电动摇椅等婴童安抚用品和奶嘴、儿童餐具等婴童喂养用品的风险监测。重点检查市场上各类儿童爬行地垫产品,及时发现产品安全隐患,助力相关安全标准的制订与完善。加强对婴童喂养用品生产企业的检查,针对非法使用相关禁限用原材料、制假掺假等生产制造窝点,一经发现,立即查处,切实杜绝有害产品流入市场。(责任科室:产品质量监管科,执法稽查科,认证检测监管科,标准化科)

        (二)聚焦薄弱环节,突出农村地区监管。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小企业、小作坊和各类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特别是学校周边商铺为重点,全面排查儿童和学生用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严厉打击制售“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和“黑作坊”。因地制宜,加大执法力度,对发现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儿童和学生用品行为,责令经营者立即下架、停止生产销售,依法予以查处,对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要严肃处理。不断探索和完善保护农村儿童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措施,充分发挥12315行政执法体系作用,及时依法受理和处理有关投诉举报。对发现的违法经营行为线索,依法、从快查处,切实促进和谐消费,维护社会稳定。(责任科室:执法稽查科,12315投诉举报中心,登记注册局)

        (三)着力把控源头,突出产业聚集区监管。各地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加强日常监管和隐患排查,重点查看原材料进货记录和检验报告,督促生产者做好原材料把控,严厉查处违法违规使用回收和劣质原材料加工生产行为。加强质量监督抽查,重点检测强制性安全指标。对抽查不合格产品,严禁企业出厂销售,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对抽查不合格企业,加大整改力度,提出整改要求,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加强缺陷调查和认定,依法实施召回措施,对实施召回的产品,监督生产者消除产品安全风险。对行政处罚等涉企信息,及时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震慑不法经营者。(责任科室:产品质量监管科,质量发展科,信用监管科)

        (四)针对新型业态,突出网络市场监管。不断强化监管技术应用,探索应用网络交易信息监测的新方式,有效发现网络交易违法线索。重点关注网络集中促销期、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网售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坚持线上线下治理相结合,加强不合格产品的追溯,依法追究生产经营者责任。督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和责任,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的管理,依法承担产品质量责任。(责任科室:网络交易监管科)

        (五)着眼预防为主,增强安全风险管控能力。结合本地实际,选择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总结安全事故的规律,努力找准危害儿童消费者权益和影响市场稳定的质量安全风险点和关键点,开展信息收集和分析,加强质量风险监测、风险预警、风险评估工作。重点对网售及高风险新型热点儿童和学生用品开展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强化对儿童和学生健康存在机械物理伤害和化学伤害的安全隐患和危害因素的监督检查,提高预防和控制能力。强化培训和考核,依托现有资源加强职业化检查队伍建设,提高检查人员专业技能,及时发现和处置风险隐患。(责任科室:产品质量监管科)

        (六)落实主体责任,加大企业帮扶力度。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引导督促企业建立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体系,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增强质量意识,加强原材料进货的质量控制和生产工艺的过程控制,严格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等要求对产品进行出厂检验,建立健全质量追溯体系等。同时,加大企业帮扶力度,指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全方位加强对儿童玩具和学生用品生产企业的质量技术帮扶,结合抽查结果,实行“一企一策”,通过技术指导,帮助企业建立完善的质量管控体系,实现又好又快生产,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责任科室:质量发展科,质量监管科)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以分管局长为组长,登记注册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信用监管科、认证检测监管科、产品质量监管科、执法稽查科、网络交易监管科、质量发展科、标准化科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地要加强对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指定专人负责,对重点儿童和学生用品、重点市场和重点区域进行排查。

        (二)加强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渠道,大力宣传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工作进展和成效,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增强震慑力,强化对儿童、学生和家长等社会群体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讲解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知识,普及快速甄别优劣玩具、文具等产品的方式方法,提升消费者质量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三)加强协作配合。要加大协同力度,充分发挥标准、认证、信用、网监、执法稽查、消费维权、检验检测等手段作用,用好市场监管“工具箱”。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会同教育、公安等部门共同推动有关工作。加强与行业协会、新闻媒体、消费者等社会各界的沟通联系,鼓励社会组织搜集质量安全违法线索,调动消费者特别是家长监督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的积极性,对存在质量问题产品加大媒体曝光力度,形成质量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及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各项工作,重大问题、突发事件和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市局产品质量监管科,并于2020年12月1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总结;大案要案同时报送市局执法稽查科。

        联系人:市局产品质量监管科  王永成3075901

            市局执法稽查科      陈  柔 3218863

        邮  箱:jd_czs@163.com

     

    附件:1. 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2. 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2020年9月2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