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市场监管局采取三项举措深入推进保健食品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发布日期:2021-04-20 08:49作者:特殊食品监管科 任金凤 审核人 费明武来源: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阅读:字体【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保健食品市场秩序,筑牢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屏障,滁州市场监管局采取三项举措深入推进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宣传教育构建“安全防线”。结合纪念3.15活动、食品安全宣传周、“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主题教育等活动向广大消费者宣传保健食品科普知识。在大型商场、超市、药店、母婴店等销售场所设置保健食品销售专区(或专柜),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等警示用语,积极引导公众理性消费。同时,通过广播电视、政府微博微信、局抖音公众号、开设保健食品宣传专栏等媒体媒介发布科普知识、消费警示和工作动态等;积极开展保健安全知识进社区、进校园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张贴宣传标语、电子显示屏播放等方式,形成了“线上线下”一体化宣传合力。目前全市共开展保健食品科普宣传64次,分发宣传资料1.5万余份,张贴一个承诺三个提示6000余份,在媒体、网站、“两微一端”发表宣传稿件60余篇。

溯源管控确保“食品追溯”。通过加强溯源管控力度,倒逼保健食品经营单位主动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加强源头管理,组织近40户保健食品批发、连锁企业负责人召开座谈会,对其进行集中培训、集体座谈,督促企业自觉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建立完整规范的保健食品进货查验、保健食品销售记录等制度,采用信息化等多种手段采集、留存经营信息。强化督查检查,随机抽查保健食品经营户,重点查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索证索票落实情况,对125家索证索票不齐全的经营单位进行跟踪督导,督促其限期整改。

监管执法筑牢“防护屏障”。以节日市场整治、“逢十查食”月固查、特殊食品专区专柜经营提升行动“回头看”为契机,加大对商场超市、母婴店、药店、食杂店等重点场所的重点经营环节进行排查。重点检查各经营单位经营资质是否齐全,经营条件是否达标、专区专柜及警示语设置是否规范,保健食品与其他普通食品或药品是否混放,店内宣传用语是否合法。自专项整治行动以来,滁州共出动执法人员6183人次,检查保健食品经营企业3581户,责令整改专柜专区设置不到位等问题396条;查处保健食品案件33起,罚没款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