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

发布日期:2020-01-02 17:11作者:食品协调科:张瑞昌 审批人:陈林来源: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阅读:字体【  

为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遵照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指示要求,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起草了我市《市委常委会委员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经市委常委会、市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研究审议通过。12月31日,滁州市委市政府正式印发。《责任清单》分别明确了市委主要负责人、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市委常委会其他成员、市政府分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市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食品安全责任,使食品安全责任清单化、明细化、具体化,为滁州市做好新时期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

《责任清单》的出台,进一步压实了市委、市政府领导干部对分管行业或者领域内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的领导责任,为推动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尽职免责”的食品安全工作格局,提高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能力和水平产生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