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市纪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发布日期:2020-04-10 15:10作者:机关党委 戴正芳 审核人:费明武来源: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阅读:字体【  

近日,市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习会议,集中学习了市纪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会议指出,领导班子成员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市纪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带头坚守底线,转变作风;要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创新监督方式,提升监督效能;要持续加强作风建设,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努力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会议强调,《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出台,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全体党员干部都要加强学习解读,领会精神实质,抓好贯彻落实。局党组书记要履行好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支持、指导和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领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