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发布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发布日期:2021-12-29 17:28作者:价格监督检查科 戴正芳 审核人 梁芳来源: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阅读:字体【  

2022年元旦、春节将至,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监管,规范节日市场价格秩序,优化节日市场消费环境,保持重要商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了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对全市各行业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就元旦春节期间价格行为作出提醒告诫。

要求市场主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不得虚构原价,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误导消费者,不得趁节日期间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以及散布涨价谣言,同时要做好价格公示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同时,市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若您的合法价格权益受到侵害,请拨打“12345”政府便民热线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