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扎实开展2019年秋季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

发布日期:2019-10-16 09:48作者:餐饮服务科 徐以成 审批人:费明武来源: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阅读:字体【  


遵照国家总局和省局《关于开展2019年秋季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市监食经函〔2019〕1709 号)》要求,为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滁州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教育体育局于2019年9月至10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秋季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重点突出。重点围绕学校是否严格落实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是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是否建立健全校长、分管校长、食堂负责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四级责任体系;是否存在许可证过期、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是否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食品索票索证、清洗消毒、留样制度等是否得到有效落实;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情况和食堂环境卫生情况以及“明厨亮灶”完成情况等。

二是密切协作。市市场监管局注重与教育部门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截至本年度,两个部门已连续7年联合开展春秋学期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联合行动,建立了较为长效完备的制度机制。各部门发挥自身优势,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做到及时通气、协商解决。先后召开工作协调会议2次,开展联合督查检查3次,形成了工作合力,确保了行动效果。

三是措施有力。行动期间,对全市6种类型(高校、高职高专、中学、小学、幼儿园、农村寄宿)学校共538家食堂(含幼儿园)进行了全面风险隐患排查,其中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2家,学校及周边小餐饮店752家,出动执法人员2276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052车次,查扣不合格食品和原料215公斤,销毁问题食品112公斤,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45份,约谈问题学校负责人29人次,责令整改17家,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进校园163场次。

对本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执法人员均当场要求整改。对于一时不能整改的,均已现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督促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跟踪督办,挂账销号,以保证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降到最低、联合整治效果持续长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