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运通电子有限公司召回部分充电器
日前,天长市运通电子有限公司按照《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主动向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将自即日起,召回2021年7月1日生产的型号为48V45Ah电动自行车充电器,涉及数量为1000只,2021年7月1日生产的型号60V20Ah电动自行车充电器,涉及数量为1000只,共计2000只。
本次召回产品存在的缺陷是:生产日期为2021年7月1日生产的型号为48V45Ah和60V20Ah电动自行车充电器泄露电流和电气强度没有达到T/TCDZ0001-2019《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充电器》标准要求,充电器性能不符合上述团体标准,对消费者使用存在安全隐患。公司将积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开展缺陷产品召回、安全技术改进工作,提升产品安全水平,并免费为客户更换合格产品,以消除安全隐患。公司提示购买上述产品的消费者立即停止使用,将为购买上述产品的消费者提供退换货或退款服务。
消费者可拨打天长市运通电子有限公司电话(15855082363)了解该召回产品的具体信息,也可登录安徽省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技术中心网站了解更多信息或提交相关缺陷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