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永名电器厂召回部分48V12Ah充电器

发布日期:2021-02-08 14:42作者:质量发展科 杨德岗 审核人:陈林来源: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阅读:字体【  

日前,天长市永名电器厂按照《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主动向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将自即日起,召回2020年9月19日生产的型号为48V12Ah充电器,数量为500只。

本次召回的产品存在的问题是:48V12AH充电器没有按照T/TCDZ0001-2019《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充电器》标准要求,外壳机械强度不符合上述团体标准,对消费者使用存在安全隐患。公司将积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开展缺陷产品召回、安全技术改进工作,提升产品安全水平,并免费为客户更换合格产品,以消除安全隐患。天长市永名电器厂提示购买永名48V12Ah充电器的消费者立即停止使用,公司将为购买上述产品的消费者提供退换货或退款服务。

消费者可拨打天长市永名电器厂电话(0550-7815911)了解该召回产品的具体信息,也可登录安徽省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技术中心网站了解更多信息或提交相关缺陷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