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市场监管局查处首例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侵权案

发布日期:2022-01-10 08:05作者:来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徐立翔 郝海月来源:来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阅读:字体【  

近日,结合群众举报,来安县市场监管局新安市场监管所在辖区内某餐饮店,快速查处一起涉嫌侵犯“乳山牡蛎”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案,同属来安县首例地理标志类案件。

执法人员发现该餐饮店门头广告牌上显著位置印有“乳山生蚝”字样,门头下方的电子显示屏上轮动播放“新鲜乳山生蚝”宣传标语。在该经营场所内,执法人员在水箱内发现生蚝产品若干。据当事人交代,店内所售生蚝产品均是从本地农贸市场购进,无法提供涉案产品来源于“乳山牡蛎”原产地的相关证明文件,同时也未获得任何的授权委托,因“乳山牡蛎”享有一定的知名度,于是就挂牌销售了。

该餐饮店未经“乳山牡蛎”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所有权人许可,且涉案产品无法证明来自于“乳山牡蛎”的保护区域,就擅自在门头印有“乳山生蚝”字样,上述行为涉嫌违反《地理标志保护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属于擅自使用或伪造地理标志名称及专用标志,使消费者将该产品误认为“乳山牡蛎”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来安县市场监管局已对涉案当事人给予了相应的处罚。

近年来,来安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品牌建设,特别是地理标志的申请和保护工作,通过出台一系列鼓励政策,重点打造了“来安花红”、“雷官板鸭”等地理标志品牌。创造品牌难,保护品牌更难,随着“雷官板鸭”的发展,侵犯“雷官板鸭”地理标志专用权现象也时常发生。尽管此次案件货值小,但也开创了来安县侵犯地理标志案件的先河,同时对本土地理标志的保护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