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区市场监管局迅速行动第一时间处理消费纠纷

发布日期:2021-05-06 11:20作者:南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任远海来源:南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阅读:字体【  

5月2日,南谯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市民反映:在南谯区某购物广场,购买苹果时商品标价为2.98元一斤,称秤时价格为3.98元一斤,市民认为商家有欺骗行为,要求商家给予市民合理解释。

接到投诉后,南谯区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进行调查。经调查了解,购物广场销售的苹果实行时令价格,不同时段不一样价格,由于该购物广场工作人员疏忽,未能及时更换价格标签,市民在发现价格问题后未购买任何商品,商场管理人员现场给市民作了解释并道歉,执法人员现场核查收费、货品、价码,未发现违法行为。最后,南谯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通过电话与市民取得联系,告知其处理结果,市民对结果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