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特种设备前未履行告知手续 来安县开出首张罚单
近日,来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联合当地政府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来安县某公司内正在安装一台门式起重机,该起重机额定起重量为10吨,属特种设备范畴,执法人员随即查阅了该设备施工安装单位的相关资质。经了解,该起重机的安装单位为河南某集团有限公司,该施工单位在安装该起重机前未履行书面告知手续,来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立即向安装单位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要求该施工单位限期改正,而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并未整改,来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七十八条之规定,依法对该施工单位进行行政处罚。
这是自下放特种设备安装告知权限以来,来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出的首张因安装特种设备前未履行告知手续的罚单。该局一直以来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的告知手续,为当地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办理使用登记,制定相应的办理程序和流程,积极向辖区内企业进行宣传,为企业服务,为当地经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