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致复工复产的特种设备相关企业的公开信

发布日期:2020-02-19 09:45作者:市场监督管理局来源: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阅读:字体【  

市各特种设备安全相关企业及负责人、员工:

当前正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吃劲的关键阶段,为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和省局有关疫情防控以及复工复产的部署要求,为保障特种设备安全和人员健康平安,滁州市市场监管局在此倡议:

一、落实复工复产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各相关企业要严格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和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通告精神,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要根据企业自身特点和工作实际,以及企业在用的电梯、气瓶和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状况制定复工复产方案,企业有关特种设备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人员不到位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得复工复产。

二、开展全面安全排查。复工复产前,各相关企业要按照安全风险防控“六项机制”的要求,对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等进行全面自查排查、检修、检测,确保所有投入使用的特种设备设施正常、安全运行。市特检中心已成立疫情防控期间特种设备安全应急保障检验工作组,如有需要请及时联系市特检中心(联系电话:3021057)。

三、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复产复工前,各相关企业可采取视频会议、电话会议、印发《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指南》等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新招录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因受疫情影响,部分岗位人员不能按时返厂的,不得随意安排其他未经培训合格的人员顶岗。

四、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各相关企业要严格执行领导24小时带班和应急值守制度。要配齐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加强应急演练,提高敏感性和预判性,及时有效处置安全生产突发事件。要制定疫情防控预案,备好口罩、消毒水、橡胶手套、肥皂、温度计、紧急医用物品等防控物资,细化发生员工发烧、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应急处置流程,加强疫情应急医疗卫生处置工作。

五、强化安全防护工作。各相关企业要依据《滁州市公共场所预防性消毒操作技术指南》要求,进行预防性消毒,开展疫情防控科普宣传和防护培训工作。同时,根据地方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相关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清洁和消毒,重点做好特种设备容易接触部件部位的通风、清洁和消毒工作。

我们坚信,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正确指导下,有广大企业的参与支持和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我们一定能够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