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药品法治园地·提升药品监管能力

——安徽省药品监管系统第一期法治交流园地在滁州召开

发布日期:2022-09-29 10:57作者:政策法规科:晏风 审批人:丁志辉来源: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阅读:字体【  

第一期全省药品监管法治交流园地开幕仪式

国家药监局政法司副司长邱琼线上致辞

省药监局副局长姚强、滁州市政府副秘书长高文冬、滁州市市场监管局局长李如培按下启动圆柱

为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聚焦重大改革、重大任务及监管执法热点难点问题深入交流研究,推动药品监管法治工作高质量发展,9月28日安徽省药品监管系统第一期法治交流园地线下活动在滁州顺利举行。本次会议由安徽省药监局副局长姚强主持,国家药监局政法司副司长邱琼线上致辞,市政府副秘书长高文冬,省药监局14个处室负责人,各地市分管领导和药械化法制工作人员参加本次会议。

姚局长指出,要深刻理解法治园地建立的重要意义,凝聚活动共识。一是适应监管形势发展的现实需要。当前我省生物医药、高端医疗设备等产业发展势头良好,新冠肺炎疫苗、质子治疗等新产品、新技术不断涌现,但监管能力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新的产业发展形势,监管思路、办法还有不足。这要求我们加快知识结构更新,进一步加强药品监管制度、政策和法规研究,让监管制度和能力跟上医药科技发展的步伐。二是提升法治能力的有效途径。省局举办法治交流园地,营造善于发现问题、认真研究问题、勇于解决问题的良好氛围,通过“交流促提升、分享促学习”,进一步提高全省药品监管人员的法治素养和法治保障能力。三是构建监管事业上下融合发展的重要措施。通过建设法治园地,旨在强化国家、省、市、县四级负责药品监管的部门在药品全生命周期的监管协同,再次强调形成药品监管工作一盘棋格局。进一步畅通上下沟通交流的专业渠道,共同抓好业务研究,能够让基层的声音更响亮,让各级的智慧汇聚涌流,进而唱响新时代药品监管事业的“交响曲”。

邱司长致辞时强调,法治交流园地的建立运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进新时代药品监管法治建设的具体行动,对于树牢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全面提升药品监管依法行政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安徽省局在滁州开展法治园地活动,着力搭建学习交流平台,是拓展基地功能,持续建好用活基地的又一项生动实践。对于安徽省局创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国家局予以充分肯定。

随后,省药监局副局长姚强、市政府副秘书长高文冬、滁州市局局长李如培共同启动安徽省药品监管系统第一期交流园地开园仪式,姚局长代省药监局授予滁州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全国先进集体。下午,组织召开全省药品监管系统法治交流园地线下活动座谈会,邀请了滁州市华巨百姓缘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安徽九华华源药业有限公司以及16个地市围绕《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相关内容进行研讨,从各个领域积极建言献策,为制定一部高质量的《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贡献安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