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市场监管局被表彰为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发布日期:2022-01-14 08:29作者:政策法规科:晏风 审批人:丁志辉来源: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阅读:字体【  

近日,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发文关于表彰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司发通[2021]90号),滁州市市场监管局作为全市唯一一家行政执法单位荣获“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为滁州法治宣传教育和普法工作再添一枚响当当的“国字号”品牌。

近年来,滁州市市场监管局始终坚持以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市场监管的主题主线,紧扣法治脉搏,强化法治建设,全力打造市场监管“亭安全”法治环境。拓展普法阵地,建成全国首家药品法治主题公园、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第一批“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全省首个消费维权广场等普法平台。在全省率先开通抖音账号,已发布各类普法抖音短视频1580篇,《滁州市场监管十二时辰》入选全国市场监管系统“三微”大赛优秀作品。建立企业法治宣传联系点18个,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开展“一县一品”普法宣传,打造“法治宣传在身边”宣传氛围。在全省率先开展全员办案,创新开展“月固查”行动,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确定为基层法治教育工作联系点、执法稽查工作联系点、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行刑衔接”试点单位,连续三年荣获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优秀单位。

下一步,滁州市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继续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在法治建设道路上,始终昂扬向上,不断探索前行,奋力谱写现代化新滁州建设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