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消费警示 精准履职作为

发布日期:2022-01-12 16:14作者:12315指挥中心 梁岩 审核人 陈林来源: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阅读:字体【  

消费警示是将消费维权工作由事后调处提前到事前提醒、事前预防的有效举措。今年以来,滁州市市场监管局、市消保委真抓实干、创新驱动、逐梦奔跑,精准履职作为,围绕“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年主题充分发挥消费警示作用,引导消费者正确理性消费,增强安全意识,有效规避消费陷阱,不断提升维权水平,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创建放心安心的消费环境。截止目前已发布消费警示提示25条,为加快建设新阶段现代化新滁州开好局,市场监管人和消费维权人交出满意答卷。

做好宣传“导航仪”。针对不同时间节点,结合本地消费领域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发布消费警示,致广大而尽精微,帮助消费者掌握消费知识,增强依法维权意识,提升依法维权能力。例如,在高考季发布警示提示考生在选购文具、就餐饮食、预定住宿等方面注意事项,在网络直播带货频频翻车事件后及时发布提醒,在春节、三八、五一、端午、七夕、中秋、国庆、重阳节等节日期间发布旅游、购物、餐饮等消费警示,在夏季发布食品消费提示,在秋季发布选购螃蟹消费提示,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着力防范化解系统性重大风险,促进各类消费业态规范有序发展,更好满足消费者美好生活需要。

用好职责“工具箱”。积极履行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公益性职责,创新性的开展消费教育,发布消费警示提示,打通关键堵点,拓展发布渠道,保障消费畅通,推动消费警示教育在安全轨道上高质量发展。除向新闻广电报纸等传统媒体推送消费警示外,同时将消费警示信息发布与新媒体高度融合,新增抖音、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发布渠道,全方位、多层次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教育引导,使得警示内容图文并茂、有声有色、形式多样、喜闻乐见,力争最大化为群众所接受,不断提高消费警示知晓度。

打好维权“组合拳”。消费警示将舆论监督、社会监督和行政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发挥职能互补,形成合力,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维权模式,与相关部门开展的专项整治、专项行动、抽查检查等协作互动。如滁州部分县市区在食用农产品抽检过程中发现部分样本农药超标,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开展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专项行动,发布做好个人信息保护消费提示;开展元旦春节期间打假专项行动,发布元旦、春节消费提示及购买年货系列消费提示。新形势、新情况必然引发维权工作新课题,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和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探索,同心同力,共同担当,绵绵用力,久久为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