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四强化”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整治行动

发布日期:2020-10-23 08:58作者:特殊食品监管科 任金凤 审核人 费明武来源: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阅读:字体【  

为进一步净化保健食品市场秩序,规范保健食品市场行为,提高人民群众对保健食品市场的满意度与安全感,滁州强化四项措施,扎实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强化生产监管,保障保健食品源头安全。继续强化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指导力度。指导安徽东鹏贯彻落实《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督促其按时落实半年自查报告制度,序时开展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原辅料管理专项检查,通过市局复查、省局委托第三方复核,对该企业原辅料质量标准管理、原辅料采购和供应商资质管理等五项内容自查情况全部复检核验到位,目前该公司对存在问题全部高标准高质量整改到位。

二是强化经营监管,规范保健食品经营行为。继续强化特殊食品经营主体监管力度。以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特殊食品专区专柜经营提升行动为契机,加大对商场超市、母婴店、药店、食杂店等重点场所检查督查,督促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实现全市保健食品经营单位经营资质合法、经营环境达标、经营产品合格、产品陈列规范、索证索票齐全的目标。目前申报创建保健食品省级示范店10家、市级示范店40家。

三是加大案件查办,严查保健食品违法违规行为。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发现违法行为实施精准打击。滁州向保健食品(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违法行为亮剑,开出《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实施后销售保健食品未设立专区专柜的全省首张罚单;查处保健食品案件17起,罚没款4.9万元。

四是强化科普宣传,营造保健食品安全良好氛围。以创建国家级文明城市、食品安全宣传周、保健食品原辅料管理专项检查为契机,市、县、所三级联动,加大宣传频次与力度,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政府微博微信、局抖音公众号、开设保健食品宣传专栏、涉食企业LED显示屏、悬挂条幅、发放宣传单等形式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目前全市共举办保健食品科普宣传21次,参加科普宣传6000余人次,现场分发宣传资料8000余份,在媒体、网站、“两微一端”发表宣传稿件20余篇。《安徽滁州向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违法行为亮剑》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采用;多篇稿件被中国市场监管报、中国食品安全网、今日头条等媒体采用。

截至目前,共检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5家次、经营单位 1466家次,出动执法人员2393人次,对保健食品索证索票信息不全、夸大保健食品功能宣传、专柜专区设置不到位、未按要求张贴警示语等问题,现场责令限期整改187家。收到群众投诉举报11条,根据举报查处问题2个,投诉举报电话处理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