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滁州市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解读

    发布时间:2023-12-29 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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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文件名称及文号

    文件名称:《滁州市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号:滁食安办〔2023〕31号。

    二、文件制定背景

    为切实保障在校师生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国务院食安办等五部委《关于印发〈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安徽省食安办等五部门印发《全省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皖食安办函〔2023〕115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市校园食品安全实际特点,滁州市食安办、市教体局、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决定从202312月至20246月,联合开展全市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三、文件主要内容

    一是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指导思想上,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工作原则上,坚持注重实效、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压实责任、坚持综合施策。

    二是明确主要目标。查处一批重点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清退和规范一批承包经营企业,选树一批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建设成果。

    三是提出重点任务。广泛开展“大培训”,全面开展“大排查”,深入开展“大整治”,扎实开展“大落实”。

    四是建立四项机制。建立建账销号、会商调度、约谈通报、行纪衔接等机制作为本次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制度保障。

    五是制定方法步骤。2023年12月底前,为细化实施方案阶段;2023年12月下旬至2024年4月中旬,为开展集中整治阶段,包括自查整治和跨县区互查整治;2023年12月下旬至2024年5月,为加强考核督导阶段;2024年4月至6月,完善制度机制阶段。

    四、当前及下一步工作

    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滁州市、县两级均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进行了深入动员部署和工作筹划。目前,滁州市正按照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计划和步骤安排,开展相关集中整治工作。全市各县区均成立以市场监管、教育、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强化部门协调联动,督促各辖区所有学校食堂、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和校外供餐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开展各级各类学校食品安全负责人和安全人员集中教育培训,加大校园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及时排查整治隐患问题,深入核查违法违规线索。滁州市还公示了专项行动期间各相关市直部门的投诉举报方式,方便广大师生、家长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后续,滁州市将成立互查工作组,跨县区分区域开展互查,并对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效果进行考核验收,督导问题整改反馈,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管长效机制,确保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取得扎实成效。

    解读部门:市市场监管局  联系电话:0550-3073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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